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标准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3〕8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3-11-15 发布时间: 2023-11-15 16:59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

建设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

标准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3〕87号

息烽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贵州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水建〔2023〕6号)。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规范开展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2018年9月27日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助标准调整的批复》(筑府函〔2018〕104号)文件予以废止。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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