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0〕1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0-02-11 | 发布时间: | 2010-02-11 17:0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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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消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出色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9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全省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的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明区人民政府等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贵阳市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09年贵阳市消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
南明区人民政府 乌当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息烽县人民政府 清镇市人民政府 白云区人民政府
组织奖:
市财政局 市安监局 市消防支队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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