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发〔2010〕1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0-02-11 发布时间: 2010-02-11 17:02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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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消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区、市、县和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出色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2009年全省的社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了全省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的好成绩,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明区人民政府等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取,为我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贵阳市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09年贵阳市消防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一等奖:

南明区人民政府乌当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息烽县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

组织奖:

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

主题词:公安消防表彰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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