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0〕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0-01-25 | 发布时间: | 2010-01-25 17:0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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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摘牌的通知
清镇市人民政府:
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醋酸乙烯合成工段配电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经市、县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检查验收,原配电房已完全停止使用,新建配电房设计、施工、安全间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该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摘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业 企业 安全 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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