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2〕12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11-25 发布时间: 2022-11-25 10:35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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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12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

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是推进火灾隐患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地在落实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其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二、协同配合,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专题研究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建立完善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治合力。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督办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现场办公等方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确保实效。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在整治火灾隐患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措施,依法督促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各地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业部门要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并组织行业部门研究解决。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降低标准验收、以权谋私等导致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开发区)落实202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内,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组织验收。

附件: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汇总表.xls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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