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2〕4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2-04-13 | 发布时间: | 2022-04-13 09:4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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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4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
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阳贵安“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委〔2022〕17号)文件精神,在原贵阳贵安“一圈两场三改”指挥部和农村“五治”领导小组基础上,对人员进行充实调整,成立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刻制“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启用。原“贵阳贵安‘一圈两场三改’指挥部”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停止使用,交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略)
2.废止印章(印模)(略)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安新区管委会。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各部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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