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2〕4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2-03-29 | 发布时间: | 2022-03-29 10: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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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4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
通知》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6〕15号)。
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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