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任〔2022〕3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2-10-21 | 发布时间: | 2022-10-21 10: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任〔2022〕32号
——————————
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宁等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宁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宇昭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 刚同志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成同志任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发军同志任贵阳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主任,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
王 鹏同志任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 宇同志任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陆天福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赵东海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艳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陈晓路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代素君同志任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 霞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中心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灿勋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分局)支队长(局长);
徐 斌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塔山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虎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分局(视频侦查支队)局长(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 健同志任贵阳市公安局特警(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 平同志任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柱同志任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勤同志任贵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海同志任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光辉同志任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建平同志任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周 旋同志任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瞿 骏同志任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承忠同志任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方 芳同志任贵阳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宇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传皓同志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潘 峰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韩军良同志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勇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明丽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童吉琴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进同志原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张传皓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发军同志所任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谷甫刚同志所任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智勇同志所任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孔德全同志所任贵阳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葛 兵同志所任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杨光辉同志所任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 霞同志所任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分局)支队长(局长)职务;
徐 斌同志所任贵阳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分局局长职务;
刘 锡秋同志所任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夏忠玉同志所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药学系主任职务。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1日印发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2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