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1〕7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09:2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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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1〕7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
会议制度的函
市交委:
你委《关于送审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筑交报〔2021〕141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1〕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州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黔府办函〔2021〕62号)精神,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落实好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各方责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委、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铁路护路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办事处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委主要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交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铁路管理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厅际联席会议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部署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处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信息、数据,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交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动研究我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 昂(市交委党委书记、主任)
王光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召集人:高 翔(市交委党委委员、市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
徐大江(成都铁路局集团公司贵阳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吴向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郑 胥(市教育局副局长)
邱 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郑国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治安支队支队长)
韩芝磊(市财政局副局长)
纪红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卢 鑫(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发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本厚(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先睦(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发权(市应急局副局长)
向 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于惠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建宇(市铁路护路办主任)
洪浪啸(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正元(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铁建办〕副主任)
盛 冰(贵安新区公安局副局长)
陆永东(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宋全杰(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主任)
抄送: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共印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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