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1〕5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7-31 发布时间: 2021-07-31 10:3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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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1〕5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迎接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督导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

督导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工作,确保继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进一步加大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督查指导力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21年7月至国家暗访复审结束。

二、督导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复审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26号)任务落实情况;

(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落实情况(附件1)。

三、重点内容

重点督导健康教育宣传(宣传栏设置、更新)、市容环境卫生(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单位、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厕、“七小”(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行业规范整治以及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四、督导范围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所有建成区范围(含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所辖区域)。

五、组织实施

分别组建市领导包保督导和行业督导组,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日常工作由贵阳市202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梁显泉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杰同志共同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黄秋辰同志担任(联络员:朱恺,13312271315)。

(一)市领导包保督导

1.督导一组

组  长:陶平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秋辰(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黔(云岩区政府区长)

联络员:吕  坤,电话:13608546000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云岩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做好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

2.督导二组

组  长:王  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昂(市交委主任)

刘桂均(南明区政府区长)

联络员:张  瑞,电话:18285130323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南明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统筹调度各区(开发区)交通秩序等方面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是做好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委、市统计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

3.督导三组

组  长:魏定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秦永康(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联络员:李  毅,电话:13885105808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观山湖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统筹调度各区(开发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是做好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

4.督导四组

组  长:刘  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俐莎(市商务局局长)

俞  洋(花溪区政府区长)

联络员:姜永久,电话:13809427272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花溪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统筹调度各区(开发区)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景点景区等方面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是做好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关工作。

5.督导五组

组  长:冉  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毛志伟(市水务局局长)

艾  疆(乌当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联络员:罗骏燕,电话:13984303530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乌当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统筹调度各区(开发区)生态环境、河道、湖泊等方面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是做好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

6.督导六组

组  长:林  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练余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唐  樾(白云区政府区长)

联络员:赵雪元,电话:17785165770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白云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统筹调度各区(开发区)市容环境、建筑工地、地下人行通道、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三是做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

7.督导七组

组  长:宋旭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红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张建军(贵阳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  进(贵阳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常文松(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姚飞扬(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络员:张力,电话:18685105585

职  责:一是包保督导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对照督导内容开展综合督查指导工作。二是做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分管联系单位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堂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工作。

(二)行业督导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附件1,第2项至第10项)成立7个由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业专查组;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卫、农贸市场卫生、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为重点对各区(开发区)进行督导评分。

1.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督导组

组  长:梁显泉(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先丽华(市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

联络员:毛  熠(市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健康教育、全民健身、公共场所控烟进行督查。

2.市容环卫督导组(包含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组  长:练余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李修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联络员:赵雪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  责:对建成区清扫保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立面、城市绿化、公共水域、“十乱”整治、城市照明、垃圾收集运输、垃圾中转站、公厕、铁路(公路)沿线、流动商贩管理、早夜市、建筑(待建、拆迁)工地、环境保护;社区与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进行督查。

3.农贸市场督导组

组  长:刘俐莎(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周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罗  军(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工)

联络员:姜永久(市商务局)

职  责:对农贸市场内基本信息公示、建设与管理、市场公厕、活禽售卖、水产区卫生、食品安全等进行督查。

4.食品安全督导组

组  长: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罗  军(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工)

联络员:李  毅(市市场监管局)

职  责:对食品相关单位基本信息公示、设施与管理,特别是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的管理进行督查。

5.重点场所督导组

组  长:梁显泉(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黄秋辰(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络员:张凯航(市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重点场所相关单位基本信息公示、设施与管理,特别是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的管理进行督查。

6.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督导组

组  长:梁显泉(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黄秋辰(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络员:朱  恺(市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防控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督导组

组  长:梁显泉(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葛  兵(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联络员:潘  戈(市卫生健康局)

职  责:对免疫门诊、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医疗废弃物储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院内环卫设施及清扫保洁等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市领导包保督导机制。市领导通过会议调度、实地暗访、督促指导等方式对所包保区域和分管领域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令、督办令(详见附件3-4)的形式下达至各区(开发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周工作情况于每周五16∶00时前将反馈至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日督查机制。各行业督导组每日开展督查督导工作,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令、督办令(详见附件3-4)的形式下达至各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日检查情况并按周进行评分排名。每日督查情况于当日16∶00时前反馈至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排名情况于每周五16∶00时前反馈至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半月排名机制。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5天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对各区(开发区)进行排名通报。

(四)强化“一把手”责任机制。各区(开发区)区长(管委会主任)对本区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总责,要主动担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促相关工作;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和因素,知难而进、密切配合,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目标任务明确、行动步调一致,确保水平提高、国家认可、群众满意;要安排组建统筹各方、坚强有力、运行顺畅的工作机构,健全网格化管理网络,强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网格推进、部门履职、镇街兜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作为“强省会”工作的重要标尺,作为重点督查事项;要做到精力全面投入、任务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到位,形成共建共创的强大工作合力。

七、结果运用

根据日常督办督查情况及2021年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成绩,表现优秀的进行书面通报表扬,对屡查屡犯、情节恶劣或严重影响复审成绩的,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其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问责。

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书面通报及责任追究:

(一)在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单项分数低于该项分值75%,严重影响复审成绩,在暗访报告和暗访视频中提及严重问题点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在全国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考核,涉及一票否决的11项指标分数低于该项分数70%的。

(三)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第三方模拟测评暗访考核中,被考核单位连续两次得分低于750分的。

(四)对国家卫生城市及常态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重视、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的。

(五)对贵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交办的问题,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分表

      2.国家卫生城市暗访11项一票否决指标牵头责任单位

      3.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整改令(模板)

      4.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督办令(模板)(附件1.3.4略)

附件2

国家卫生城市暗访11项一票否决指标

牵头责任单位

一、市容环境卫生“十乱”整治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垃圾中转站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流动商贩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早夜市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农贸市场禁止活禽售卖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的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小型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等重点场所卫生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社区与单位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社区与单位卫生秩序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共印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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