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0〕9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12-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7 14: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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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0〕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森林
防灭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
为切实抓好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确保有效保护好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对2021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着力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五大能力,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完成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强化火源管控力度。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守野外火源关口,严格落实进出山“防火码”要求,坚决管住人员、管住火源。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森林高火险期内,要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和设卡检查力度。要对管控林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公园、军事设施、危化品和油库等生态敏感区,各大公墓及散坟区的入口处和森林火灾多发地区,增设防火卡点、增派护林员、设置临时检查点,严禁火种上山入林。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对重大森林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森防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工作作为防范森林火灾的第一道防线。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乡村),全面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市县两级新闻媒体等部门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1月1日至5月10日),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的宣传力度,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要重点抓好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突出违规用火行为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的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防火环境,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夯实防火基础建设。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防灭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配齐配足车辆、机具等防灭火物资,并做好检查维护工作。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应储备300人以上的森林防灭火物资,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储备一定数量森林防灭火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要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县一级必须组建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乡一级要组建20人以上森林消防应急队,村一级要组建10人以上森林消防巡逻队。进入防火期后,专业(半专业)队必须集中食宿,24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队伍拉得出、物资用得上。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辖区火险形势,制定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并针对重点时段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处置。毗邻的区(市、县)之间、乡(镇、有林街道)之间、村之间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按照“谁先发现,谁先扑救”的原则先行开展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要形成联防、联训、联指、联战、联保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各级森防队伍主管部门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人人掌握扑救逃生安全知识,在扑救山火中要充分考虑火灾扑救中各种不利条件,提前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科学组织扑救,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老人、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火灾扑救,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风险研判。各级应急、自然资源、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和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时段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综合运用卫星、气象监测、已建成的远程视频监控和瞭望塔观察、地面巡逻等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确保精准布防,科学处置。
(六)严肃火案查处。一旦火情出现,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警、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件要给予曝光;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灾害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要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总责”原则,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要及时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确保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经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要督促森林和林区内的经营企业、个人做好森林防灭火的防范工作,确保林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和重要物资库等关键部位防灭火责任制落实到位、预防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责任有人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防火期内,各级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或高火险天气时段,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重点对火灾多发乡(镇、有林街道)进行检查,确保责任制、扑火队集中食宿、设卡守卡、巡山护林、经费等落实到位。市督办督查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要加强对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全年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的检查不少于5次,各区(市、县)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对本辖区的督查不少于10次。
四是加强值班调度。在防火期内,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要做好国家卫星热点信息监控值守和2小时反馈工作,执行好森林火灾信息归口分级报送工作。火情发生后,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送相关信息,对未按照规定报送或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21年贵阳市各区(市、县)森林防火控制指标数(略)
2.2021年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森林防火控制指标数(略)
2020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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