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0〕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15: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森林
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0〕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徐 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王 春(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郑风潮(贵阳警备区副司令员)
唐 钢(武警贵阳支队参谋长)
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燕飞(市应急局局长)
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
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世永(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向 东(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益(市法院副院长)
魏金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劲松(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齐贵生(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委员)
王 芹(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何 勇(市司法局副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路 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田儒康(市交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志松(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方 彬(市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
邓发权(市应急局副局长)
罗学江(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赵 燕(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敖 俊(市林业局副局长)
唐仲灿(市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于惠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谢 明(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彦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钟 斌(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显均(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梁 妤(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段 蓓(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红梅(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孙 昕(花溪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彭 华(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胡 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秦永康(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宋显胤(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廖 磊(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张 勇(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王益彬(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 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荣(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建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属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协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完成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魏燕飞、市林业局局长吴德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邓发权、市林业局副局长敖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纪红帆、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谢庭祥任执行副主任。邓发权、敖俊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分析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研判发布森林火险监测信息;协调解决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年度工作建议,通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负责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承办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全市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贵阳警备区:按照指挥部扑火支援请求,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
武警贵阳支队:按照指挥部扑火支援请求,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
市法院: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审结森林火灾案件,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及时介入处理。
市检察院:及时对森林火灾案件提起公诉。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指导、协调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做好学生的森林防灭火知识教育并指导各地开展学生转移安置等工作。
市公安局: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做好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及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各地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倡导文明祭扫,做好传统祭祀可能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督促公墓开展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
市司法局: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市财政局:筹集、保障市级森林防灭火所需经费,指导各区(市、县、开发区)统筹各级资金对灾区灾民转移安置、救济和灾后重建等提供资金保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受灾国有林场职工和城镇居民就业帮扶及受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区(市、县、开发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市交委: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力量,为扑火工作和人员转移提供快速交通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行业管理职责,做好农耕用火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风险源管控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指导各地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等工作。
市应急局: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开展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编制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协调森林火灾灾后救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后有关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确保救灾物资市价稳定。
市大数据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市林业局: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森林火灾灾害评估等工作;指导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建设及培训、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各级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和火灾初期扑救。负责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接处警室正常运转,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送有关森林防灭火信息,配合做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粮油等重要物资储备,提供供应保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行业内公园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市重点林区、重要时段气象监测信息,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提供森林火灾现场适时气象信息,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提供森林防灭火通信保障。
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森林防灭火队伍,落实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接处警室指令,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做好本地区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调度机制。
原则上高森林火险天气和特殊时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日调度,调度情况按要求及时报相关部门。
(二)信息报送机制。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林单位要及时报告森林防灭火的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口头形式上报,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或发现后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初步核实情况,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6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初步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后续处置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督查督办机制。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督办督查局要对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火案查处机制。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依法追究肇事者及责任人责任。
(五)考核机制。
建立森林防灭火目标考核机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六)会议机制。
1.全体会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会议),会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主要是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善后问题和重大问题。其他需要提请会议研究议题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前组织提交,按程序报总指挥同意后上会。
2.专题会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主持。参加会议单位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议,按程序报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批准。会议研究议题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前组织提交,按程序报总指挥或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同意后上会。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适时进行跟踪督办。
四、其他事项
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应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完善本地区的相应工作机制。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宣传部,贵阳警备区,武警贵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法院、市检察院。
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
(共印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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