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0〕3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15: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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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0〕3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冲刺
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冲刺90天打赢脱贫攻坚教育
保障歼灭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会议精神,推动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教育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动态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任务,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通过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对比,建立完善县、乡、村、校四级台账,全面准确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资助情况。
(二)控辍保学、动态清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以县为主”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责任制,加大追辍控辍工作力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类资助资金,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资助政策无漏项,资助资金无缺口,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四)举一反三、完成整改。对照国家、省检查、考核、审计、巡视中反馈的问题和省教育厅调研督战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自查力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五)巩固成果、备战验收。对照国家、省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教育保障考核内容查缺补漏、强基固本,切实做好迎检准备,确保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通过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查找问题(2020年5月10日前)。
1.制定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措施;成立市县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统筹调度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
2.组建市县两级调研督战组,配合省教育厅调研督战组深入县、乡、村、校、户调研督查教育保障工作推进情况,集中查摆问题,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3.开展教育部门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的比对工作。
4.督促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开展初中三年级辍学学生或疑似辍学学生追辍劝返工作,市外户籍双函告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本市户籍初中三年级建档立卡未返校学生全部清零。
5.开展已返校复学在校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排查工作。
6.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学校项目建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学校教师、设施设备配备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第二阶段:边查边改(2020年5月10—5月31日)。
1.完成学籍系统与公安人口系统、计生家庭人口档案系统、扶贫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人数的比对工作,完善县、乡、村、校四级台账。
2.持续开展初中各年级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追辍劝返工作,确保本市户籍建档立卡未返校学生全部清零(5月15日前);以区(市、县、开发区)为单位,对所有比对筛查出的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开展追辍劝返工作,市外户籍双函告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市户籍未返校学生动态清零(5月20日前)。
3.完成返校复学学生资助问题整改,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4.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学校项目建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学校教师、设施设备配备等服务保障工作。
5.统筹推进校农结合、教育对口帮扶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1.对第一、第二阶段排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短板得到提升、弱项得到强化、漏洞得到弥补。
2.对照国家、省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教育保障考核内容查缺补漏,持续深入整改,确保控辍保学、学生资助、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建设及教师、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全面完成。
3.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验收筹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市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
组 长:徐 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进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明昌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国庆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 直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
唐明鸿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
宋 伟 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
先丽华 市卫生健康局三级调研员
王 斌 市残联副理事长
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分管教育工作负责人。
市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周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工作专班。
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统筹推进全市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专班办公室。
负责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专班决策的建议,落实专班议定事项;负责加强与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工作推进;负责专班各类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及各类工作文稿的起草送审;负责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单位。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单位,摸清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建立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动态监测机制。
市公安局:负责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流动、留守、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名册,与教育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适龄儿童少年相应教育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服刑人员未成年适龄子女名册;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扶贫系统信息库,提供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户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与扶贫系统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档案卡》基础信息,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档案数据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市残联:负责完善残疾人信息库,提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名册;配合建立学籍系统和残疾人信息库定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教育保障。
各区(市、县)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七长”责任制,切实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保障教育经费,落实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4.贵安新区管委会:负责按照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并参照本实施方案,抓好贵安新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歼灭战”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围绕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各项工作,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调沟通,相互补位协作,在推动落实工作过程中勇于担责,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格要求,严守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原因造成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将严肃问责。
抄送:贵安新区管委会,市残联。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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