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9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11-29 | 发布时间: | 2018-11-29 23:1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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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95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开阳县洋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切实推进开阳县洋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开阳县洋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
唐兴伦(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杨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张海波(开阳县委书记)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成 员: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陈德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刘大英(市农委党委书记)
裴 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毅(市生态文明委总工程师)
成 强(开阳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 勇(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王 飞(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冯劲锋(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联 络 员:黄家纯(开阳县生态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照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通报问题,对开阳县洋水河综合整治进行统筹领导、督促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开阳县洋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和做好整治措施落实、技术指导支持、资金匹配支持、整改督办核查等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由开阳县委书记张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吴德刚同志、开阳县政府县长李仕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不刻公章,确有工作需要,由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代章。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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