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食品检验检测“1+2+N”体系建设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21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12-26 发布时间: 2017-12-26 22:48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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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21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食品

检验检测“1+2+N”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食品检验检测“1+2+N”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2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市食品检验检测“1+2+N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贵阳市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基础,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效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3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财〔201715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整合和优化检验检测资源,从机构设置、资源利用、技术支撑三个层面出发,按照区域分布的特点、产业规模的大小和检验工作量的多少集中进行资源整合,努力构建全市食品检验检测“1+2+N”体系(“1”即建立1个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即建立2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分中心;“N”即以行政区域内N个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能力补充),提升全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效率,彻底解决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2018年建成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到2019年建成清镇市、修文县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同步培育发展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升全市检验检测能力,到2020年全面构建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1+2+N”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加快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到2018年使其具备食品微生物、理化、农兽药残留等常规检验检测能力;到2019年进一步扩展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力争年检验检测量达到5000批次,能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非法添加的补充检验方法研究及检验检测,并确保检验检测功能覆盖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和花溪区等城区。(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观山湖区政府;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二)加快申报建设清镇市、修文县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分中心。结合实际需求,对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和清镇市(以下简称“三县一市”)现有的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资产等进行整合,按4个县市的地域分布特点和食品产业规模以及检验检测工作量划分区域,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修文分中心和清镇分中心,清镇分中心覆盖清镇市和息烽县,修文分中心覆盖修文县和开阳县。

1.积极申报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照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分中心申报标准,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用房、机构编制、建设资金等准备工作,并完善相应的申报材料,按程序开展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2.整合机构编制。由市编委办牵头,对“三县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编制和人员进行全面整合,设立两个正科级建制的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分中心,该中心为区域内唯一的食品检验机构,作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个分中心核定15名事业编制,人员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增编解决。“三县一市”原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职能划归区域性中心,根据区域性中心发展需要逐步上划。(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3月底)

3.整合建设运营资金。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解决检验检测资金问题。一是建设匹配资金:每个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除争取中央资金1100万元外,由市财政局匹配不低于30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级财政部门承担;二是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额以及确定的人员,按人社部门核定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标准为基数,全额进行拨付;三是专项经费:由市级财政部门根据两个区域中心的职能以及业务开展情况,安排部门预算,每个区域中心年运行经费不低于60万元。“三县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任务由相应的区域性中心承担,检验检测经费由县级财政据实拨付。除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外的其他专项经费(含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经费、风险预警经费等)以10万元为基数进行上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3月底)

4.整合划拨资产。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三县一市”原有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产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清查;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资产划拨手续,使相关资产能够集中管理和使用,避免资产重复配备造成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3月底)

5.做好项目建设。在国家和省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成立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的建设工作,各分中心按实验室不低于1500平方米、办公附属用房面积满足工作需要进行建设,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消防水池、污水处理池、水、电、通风、消防等相关设施。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区域分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并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93月底)

6.做好人员配备及技术培训。根据各分中心的检验任务需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专业对口、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一批食品检验检测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保证区域分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充分与高等院校等合作,对区域性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93月底)

7.开展项目验收及运行。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按程序开展食品检验预实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使两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分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根据各区域分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任务需求,制定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和任务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与两个区域分中心,区域分中心与各市场监管局,以及市、县两级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机制,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统一共享,确保两个区域分中心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修文县政府、清镇市政府、开阳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完成时限:201912月底)

(三)加快培育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在现有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重点第三方食品检验检验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广泛组织开展第三方机构技术交流、培训学习、人才合作等,推动第三方食品检验检验机构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食品检验检测“1+2+N”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魏定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李登毅(市编委办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尹相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李冰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罗  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刘桂均(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姜  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秦永康(花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陈  玮(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胡  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张红华(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王国鉴(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唐德富(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胡  勇(息烽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田江涛(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军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如工作需要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代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全市食品检验检测“1+2+N”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1+2+N”体系建设任务涉及面广、影响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工作落实。食药监、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做好市级建设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建设资金高效利用,工程进度按期保质。要统筹安排检验经费,全面建立起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组织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组织原则,严肃组织纪律,在资金、资产整合划转工作中做到如实、严谨、细致,在项目建设中做到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腐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平稳推进。

抄送:市编委办。

 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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