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8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0-26 | 发布时间: | 2017-10-26 18:5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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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8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贵阳市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实施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和高一格的小康水工程,尽快建立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村供水体系,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农村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委“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针对我市农村工程性缺水突出问题,特别是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未能覆盖乡村,存在部分耕地缺乏灌溉和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以解决工程性缺水为重点,突出抓好乡乡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优先发展小康水民生水利。以满足乡镇驻地生活用水需求为中心,建立起小型水利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使适宜发展灌溉的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乡镇现状供水水源与规划供水水源,综合考虑乡镇发展现状与规划发展情况,合理布局水源位置与规模。小康水的项目覆盖贵阳市富美乡村建设点、田园综合体建设点、农业高效园区建设点、农业嘉年华举办地。因地制宜、查缺补漏,科学制定建设任务,合理布设工程措施,避免重复建设,增强规模效应。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全市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按照市级统筹规划,制定标准,安排时序,水务、发改、生态、财政、国土、农委、移民、贵阳水务集团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属地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筹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吸引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工程提升行动计划工作。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在对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摸底基础上,根据地方发展规划和年度资金规模,坚持“两个优先”原则,优先解决无稳定水源的乡镇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优先解决特别困难村关系脱贫攻坚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和“撒胡椒面”。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管、养、用”长效机制,推进投融资机制体制创新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有效突破瓶颈制约和制度障碍。
三、工作目标
(一)乡乡有稳定水源目标。到2020年,乡镇驻地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供水水质全部达标,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供水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改善,实现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
(二)高一格小康水目标。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寨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行政村内100亩以上适宜发展灌溉的集中连片耕地实现有效灌溉。
四、工作任务
(一)新建骨干水源供水项目。
根据对全市乡镇供水水源调查摸底情况,结合《贵州省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工程规划(2016—2020年)》,贵阳市75个乡镇达到稳定供水水源标准的乡镇个数有50个,无稳定水源的乡镇共计25个,其中息烽县4个、修文县5个、清镇市6个、开阳县6个、乌当区4个。
针对未达到稳定供水水源标准的乡镇,因地制宜建设骨干水源供水项目25个,其中规划新建水源工程19个,通过已建和在建水源工程改扩建6个。到2020年实现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移民局,贵阳水务集团;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根据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调查摸底情况,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寨涉及农村饮水不安全自然村寨共计1524个,涉及农村用水困难人口47.5万人。
计划2018—2020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48处,全部解决所涉及农村饮水不安全自然村寨1524个,解决47.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寨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小型水利灌溉工程。
根据对全市农村耕地灌溉调查摸底情况,全市行政村内100亩以上集中耕地未实现灌溉的面积20.33万亩。
计划2018—2020年,建设小型水利灌溉工程394处,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0.33万亩,到2020年行政村内100亩以上适宜发展灌溉的集中连片耕地实现有效灌溉。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五、资金筹措
贵阳市小康水提升行动计划建设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和群众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解决。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规模。二是加大地方政府投入,积极调整各级财政支出,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小康水提升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进一步整合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专项、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运用特许经营等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水利、民生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利用脱贫攻坚基金支持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运用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五是动员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用、自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市水务管理部门要统筹组织开展高一格小康水行动计划,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组织有力、分工具体、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领导机构,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筹措、监督评估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丰富投资体系。要充分利用当前中央、省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好机遇和政策,全力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小康水行动计划的投入。市级、县级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要加大对小康水行动计划的支持力度,整合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农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不同渠道资金,统筹用于小康水行动计划,形成合力,提高效益。充分发挥各级投融资平台作用,有效利用金融政策和资金,鼓励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扩大资金来源;积极探索和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建管体系。加快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建设和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在按程序报经审批单位核准后,可由各地组织村民自主建设,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统一。完善项目建管机制,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和产权归属,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要将产权明晰到村集体和个人,落实各方职责权益,发挥基层管护项目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统管机构,建立保障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形成发展合力,严格绩效考核。各级政府应组织好各有关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密切合作、运转高效”的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合力,解决我市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绩效考评,严格奖惩,将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纳入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宣传高一格小康水工程建设,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附件:贵阳市小康水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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