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任〔2013〕29号关于杨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 号: 筑府任〔2013〕2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发布时间: 2013-06-09 20:29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任〔2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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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

杨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菲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职务;

王治军任贵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鲁黔任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志刚任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2013216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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