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6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0-13 | 发布时间: | 2017-10-13 21:4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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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进一步加快公益性
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进一步加快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进一步加快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惠民生鲜超市建设,迅速提高生鲜超市的覆盖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贵阳市解决“菜价贵”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公平共享,紧紧抓住零售终端这个解决“菜价贵”问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以加快惠民生鲜超市的布点建设为主要手段,坚持增量与存量并举、公益性与市场化结合,优化全市“菜篮子”商品零售终端业态布局,充分发挥公益性零售网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确立生鲜超市业态的主导地位,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蔬菜价格水平与周边省会城市持平,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化农产品流通网点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的调控作用,政府资源全面参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的稳价保供能力。
(二)总量调控、均衡布局。根据全市社区面积、人口聚集、居住区建设和现有网点布局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区一店、大中小结合、良性竞争的要求,按需设置、均衡布局、总量控制网点数量和结构。
(三)增量存量并举、新建与改建结合。以满足人民群众买方便菜、放心菜、便宜菜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加快选址新建惠民生鲜超市;在难以选址或现有超市设施老旧不能满足需要的小区,充分利用现有超市或其他业态的物业和网点资源,改建惠民生鲜超市,增量存量并举、新建与改建结合,全面加快惠民生鲜超市建设步伐,迅速提高覆盖率。
(四)市统筹、区主责。市级主要负责抓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督促检查和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区级承担规划、建设、落地的主要责任,负责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匹配资金,抓好本辖区惠民生鲜超市建设任务落实,并承担日常监管职责。
三、目标任务
(一)2017年建设50个。其中,云岩区14个、南明区14个、观山湖区8个、花溪区4个、白云区3个、乌当区3个,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各1个,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成开业。鼓励各区(市、县)在此基数上根据自身财力和攻坚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增加任务指标,所有增建项目均可充抵2018年任务。
(二)2018年任务77个。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惠民生鲜超市44个,其中,云岩区14个,南明区12个,观山湖区3个,花溪区7个,乌当区2个,白云区3个,清镇市2个,开阳县1个,全市惠民生鲜超市达到110个以上,实现全市城市社区全覆盖。2018年12月31日前,再建成惠民生鲜超市33个,其中,云岩区10个,南明区10个,观山湖区2个,花溪区7个,乌当区2个,清镇市2个,全市惠民生鲜超市总量达到150个以上,生鲜超市业态在全市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销量占比超过农贸市场。
四、建设模式
(一)新建。按规划布点要求,回租或回购物业资源,建设惠民生鲜超市。
(二)改建。按规划布点要求,在确实选不到物业资源且当地现有超市设施老旧不能满足需要的小区,回租或回购现有超市改建为惠民生鲜超市。
(三)农改超。回租或回购传统农贸市场进行改建。
鼓励各区(市、县)以“三变”模式(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市民变股东)和共建共享原则进行其他建设模式的探索试点,凡符合惠民生鲜超市规划建设要求、业态布局标准,均可纳入惠民生鲜超市体系,享受惠民生鲜超市扶持政策。
五、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
(一)选址要求。
1均衡布局。一般1万人以内的小区,设置1000平方米左右门店;1—3万人以内的小区,设置1000—2000平方米左右门店;超过3万人以上的小区,设置2000—3000平方米左右的门店,原则上门店总经营规模不超过3000平方米。
2方便群众。按照社区商业500米黄金服务半径的要求,原则上惠民生鲜超市门店的相互距离不低于直线距离500米、步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地域范围较大,超过3万人以上的大型居住小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大中小结合、以大带小的形式布局多个门店。
3.保障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稳价保供任务重、城区人口密集、消费需求量大、辐射范围广的重点区域进行选址建设。
(二)建设标准。
1.经营面积。一是社区店。总经营面积500—1000㎡。二是标准店。总经营面积1000—2000㎡。三是旗舰店。总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000㎡,超过3000㎡以上的部分,其超出部分的回租租金由合作企业自行承担。
2.投资强度。符合社区超市行业统一标准和规范。新建原则上每平方米投资标准不得低于2000元;改建原则上每平方米投资标准不得低于1500元。
3.形象设计。必须按照《贵阳市惠民生鲜超市VI设计标准》要求进行统一风格装修和形象设计。
4.食品安全。必须同步建设“菜篮子”商品农残兽残快速检测区,“菜篮子”商品快检区应该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5.信息系统。必须在收银台统一安装信息泵,接受销售品种、价格的实时监控。
6.扶贫专区。必须设立贵州优质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面积一般不少于80—100平方米。
(三)业态规范。
1.蔬菜销售区域。必须位于超市正大门进场显著位置,品种丰富、新鲜度高、品相良好。
2.生鲜经营面积。应以经营生鲜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禽蛋、冰鲜、干调)、食品和加工食品、冷冻食品等“菜篮子”、“果盘子”商品为主,其“菜篮子”、“果盘子”等商品经营面积应不低于超市总面积的60%。
3.生鲜零售价格。其销售的“菜篮子”、“果盘子”商品零售价格加价原则上不高于本市同期批发均价的30%,并应低于周边社会化大型综合超市和农贸市场生鲜商品的零售价格水平。
4.生鲜经营品项。以满足居民一站式买菜需求为主,基本与农贸市场经营品项一致,同时满足国家统计局价格调查点采样品项要求。
六、支持政策
(一)支持市、区两级国有平台公司主导惠民生鲜超市建设。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市惠民公司)作为实现政府职能的市场主体,在市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选择合作企业的主体责任,负责与各区(市、县)共同选址,与产权方签订物业租赁协议,统一支付市、区两级租金;负责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督促检查合作企业履行协议。支持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参与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对其自建自营或联建、联营生鲜超市,符合惠民生鲜超市选址布局要求、建设标准及规范的,均可纳入惠民生鲜体系,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二)财政资金来源及分担比例。按责权利对等原则,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用于网点回租(或回购)费用。采用回租方式的,回租期一般为10年,在合作企业严格按约履行合作义务的情况,合作期可适当延长3—5年。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
回租(回购)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各承担50%。整合市级财政性资金用于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区级投入按市级投入1∶1比例进行匹配。为降低区级财政投入的压力,从合作期第二年开始收取的合作企业分担租金的1/2部分可用于抵扣当年度区级投入。
涉及“农改超”一次性安置过渡费,比照南明区南浦路惠民生鲜超市改造的标准和模式,由市、区两级和合作企业按1∶1∶1分担。
(三)对合作企业的租金优惠政策。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至第三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15%收取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25%收取租金;第七年至第九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35%收取租金;第十年按回租该项目物业租金标准的50%收取租金(2015、2016年已建成的按原政策执行)。
(四)租金议价机制。各区(市、县)商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住建、社区及市惠民公司参加,共同组成租金议价审核小组,对拟选址物业周边租金水平进行询价并出具询价备忘录,同时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年度贵阳市房屋租金指导价进行综合评估,提出租金审核意见报区(市、县)政府审定后,报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
七、资金测算
(一)2017年全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资金约14100万元,其中市级7050万元。包括2015—2016年已建成23个惠民生鲜超市租金补贴约3100万元;2017年建设50个惠民生鲜超市预计租金补贴约11000万元(含南浦路、盐务街农贸市场“农改超”项目专项补助)。
(二)2018年全市惠民生鲜超市建设资金约20100万元,其中市级10050万元。包括2015—2017年已建成73个惠民生鲜超市租金补贴13100万元;2018年全市建设77个惠民生鲜超市预计租金补助700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各区(市、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要全力支持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负责将有关项目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给予安排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级物价、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惠民生鲜超市销售的“菜篮子”商品价格、商品质量监控,制定出台惠民生鲜超市管理细则,形成规范的准入及退出机制,确保惠民生鲜超市的公益性。
(四)加强考核问效。各区(市、县)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情况将纳入各区(市、县)年度目标进行考核,根据实际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评分。由市督办督查局、市商务局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适时督查各区(市、县)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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