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3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08-03 | 发布时间: | 2017-08-03 22:5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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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3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钟汰甬(副市长)
成 员: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登毅(市编委办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付 涛(市法制局局长)
康 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李登毅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编委办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汇总改革进展有关情况,跟踪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承担全市改革的督促指导等工作。负责收集拟订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总结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宣传推广意见建议。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资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17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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