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13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08-03 发布时间: 2017-08-03 22:55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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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3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钟汰甬(副市长)

成    员: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登毅(市编委办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付  涛(市法制局局长)

          康  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李登毅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编委办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中的有关问题;研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汇总改革进展有关情况,跟踪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承担全市改革的督促指导等工作。负责收集拟订会议议题,报会议召集人审定。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总结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宣传推广意见建议。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资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178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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