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01-10 | 发布时间: | 2017-01-10 18:5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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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一季度
经济指标“开门红”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实现2017年一季度“开门红”,现将有关工作推进计划通知如下:
一、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的分解和调度工作
(一)确定一季度目标任务。
1.2017年1月16日前,市有关部门要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初步确定的工作目标,提出主要经济指标一季度目标任务和各区(市、县、开发区)的任务分解建议,报分管市领导审核。
2.2017年1月20日前,分管市领导要研究确定有关主要经济指标一季度的目标任务,并对“开门红”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3.2017年1月25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把一季度的各项经济指标(特别是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财税收入等)细化分解到每个企业和项目上,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天,指导企业安排好一季度每一阶段的工作。
(二)调度一季度主要指标。
1.市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将于2月下旬、3月下旬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全面的调度;常务副市长原则上将于2月中旬、3月上旬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调度;分管副市长从1月下旬起实行“旬调度”制度,对分管指标进行重点调度。
2.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市、县、开发区)现在起至3月上旬前,实行“周调度”制度;3月上旬后,实行“日调度”制度。
二、做好节日期间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一)走访重点企业和项目。
1.2017年1月15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建立重点企业和项目包保责任制,有关负责人要遍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摸清春节期间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的情况,指导企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坚持生产和节后迅速复产复工的工作方案,努力减少停工停产。
2.2017年1月23日前,分管市领导要对分管领域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进行走访、帮扶,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帮助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支持节日期间坚持生产。
各区(市、县、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节日期间保持生产的企业和项目实施台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进行协调、调度,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周期、储备生产原料,重点做好相关企业和项目的煤、电、油、运、用工等要素保障工作。
(三)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1.2017年1月23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制定节后指导、帮助、督促企业和项目迅速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提前进行安排部署,并与企业做好沟通对接。
2.2017年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区(市、县、开发区)要立即按照节前的安排,成立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对节后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摸排,指导、鼓励、帮助企业尽早复工复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成立督查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市、县、开发区)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2017年2月10日前复工复产率达90%以上。
3.分管市领导要带队,对分管领域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实现全时段、满负荷生产,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突出困难,确保2017年2月15日前全面恢复到节前的生产水平。
三、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2017年1月23日前,市重大办要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对计划在一季度开工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倒排手续办理时限。涉及手续办理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要牵头进行协调,加快推进手续办理工作,为项目按期开工扫除障碍。
四、加强重点任务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季度“开门红”工作,从年初起就要鼓足干劲,毫不松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一季度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开门红”。市督办督查局要采取综合督促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2017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重大办。
(共印7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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