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6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10-08 | 发布时间: | 2016-10-08 23:0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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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
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确保我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玉祥(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吴应涛(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房屋和土地征收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
室主任)
成员: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群工中心、市法制局、市人防办、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铁建办、市维稳办、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乌当区政府、白云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清镇市政府、修文县政府、息烽县政府、开阳县政府、市供水总公司、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水交集团公司、金阳集团公司、市住投集团公司、市工商公司、市轨道交通公司、贵阳铁投公司、市城发集团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贵阳供电局主要负责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房屋和土地征收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朱同志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熊国玺兼任,刘朱同志负责统筹工作、熊国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建设的工作部署;负责具体统筹、指导和督促安置房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安置房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相关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
(二)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工作组、资金保障工作组、征收工作组、督办督查工作组、维稳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相关区(市、县)、各职能部门、各平台公司抽调工作人员。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群工中心、市法制局、市人防办、市棚户区城改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铁建办、市供水总公司、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水交集团公司、金阳集团公司、市住投集团公司、市工商公司、市轨道交通公司、贵阳铁投公司、市城发集团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贵阳供电局有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各级各部门办理完善安置房项目建设及后期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及时了解掌握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为有关专题会议和调研提供基础材料,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和文件起草工作。
2.资金保障工作组
组 长: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投融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安置房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融资工作,监督资金使用。
3.督办督查工作组
组 长:赵旭(市督办督查局副调研员)
成 员: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4.征收工作组
组 长:杨天华(市棚户区城改办主任、市征收工作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 员: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局、安置房项目涉及的区(市、县)政府和平台公司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安置房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和土地征收工作,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已明确不修建的安置房项目后期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
5.维稳工作组
组 长: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
成 员:市公安局、市群工中心、市维稳办、项目涉及的区(市、县)政府和平台公司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及维稳工作,确保安置房建设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维稳办。
市公安消防支队。
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贵阳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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