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4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8-29 | 发布时间: | 2016-08-30 00:0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6〕14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第十届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小组及督查指导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负责对全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玺(市民政局局长)
周 广(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惠明(市委群工委常务副书记)
路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 伟(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副调研员)
刘 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郑 彪(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称(市司法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先睦(市农委总经济师)
许宁红(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 鹏(团市委副书记)
王晓英(市妇联副主席)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彪同志担任。指导小组及指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印章,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指导小组及办公室自动撤销。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换届纪律执行,及时查处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纪依规开展。指导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市委群工委:探索和建立更加适合贵阳市发展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指导。
市委组织部:指导基层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指导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党组织支持和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指导村支“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协助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依法选举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指导。负责处理有关村级党组织的信访问题。
市委宣传部: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进人民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为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督办督查局:配合做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督查工作,完成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市民政局:拟制《贵阳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筹备召开贵阳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各区(市、县)选举工作骨干,调研、掌握重点、难点村(居)民委员会的情况,指导全市各级开展选举工作,承担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换届选举中的信息报送工作。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配合做好民族地区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促进民族团结,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维护换届选举治安秩序,及时制止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对破坏选举工作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纳入民主与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
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市农委: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保障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对村民反映的村级财务和经济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指导各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帮助完善或制定农村和农业发展规划,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培训农业技术和农村经济管理人员,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各地及时准确地提供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并向群众公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候选人,对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信访案件。
团市委:积极引导青年选民积极主动参与村(居)民委员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和发动青年志愿者为选举工作做好服务。
市妇联:做好妇女选民参与换届选举的宣传组织活动,广泛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妇女选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在新农村建设积极作用。
三、督查指导组
(一)第一督查指导组。
组长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卫生计生委
督导地区:云岩区、清镇市、观山湖区
(二)第二督查指导组。
组长单位:市委群工委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督导地区:南明区、乌当区、开阳县
(三)第三督查指导组。
组长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团市委
督导地区:花溪区、修文县
(四)第四督查指导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督办督查局、市妇联
督导地区:白云区、息烽县、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2016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群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市妇联。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