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8-01 | 发布时间: | 2016-08-02 00:09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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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28号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大数据民生”
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贵阳市“大数据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 昊(副市长)
连玉明(市长助理、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贵州大学贵阳创新
驱动发展研究院院长)
成 员: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朱玉峰(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工委副书记、市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
市信访局局长)
马 骁(市委副秘书长)
邓龙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发志(市群工委常务副书记)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文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米溪平(市科技局调研员)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涂 波(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俞 洋(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 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洪溢(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张 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振(市交委主任)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王 波(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晓阳(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熊 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吴淑梅(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晓红(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蒋明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黄 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尧重(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 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戚泽伟(市气象局副局长)
吴正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杨长卡(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大数据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彭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大数据民生”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推动“大数据民生”工程综合平台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大数据民生”工程的相关特许经营权授予的建议;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技术咨询、督促检查、试点推进4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决策;负责统筹、协调“大数据民生”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具体事务;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大数据民生”综合平台运营商,授予工程相关特许经营权,并采购综合平台的基础服务;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技术咨询组。
组 长: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制定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办法;指导编制工程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为工程建设提供决策性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加有关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督促检查组。
组 长: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程进展情况;将“大数据民生”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动“大数据民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试点工作推进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 组 长:市群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委、市农委(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工程要求将领域法定提供服务按计划接入平台,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领域推进情况;负责建立领域在民生服务考核体系和相关办法,制定民生领域的服务准入规则及质量监管体系,指导领域民生服务提供者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有序开放领域政府数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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