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大数据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12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8-01 发布时间: 2016-08-02 00:09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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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28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大数据民生”

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贵阳市“大数据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  昊(副市长)

         连玉明(市长助理、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贵州大学贵阳创新

                 驱动发展研究院院长)

成  员: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朱玉峰(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群工委副书记、市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

                市信访局局长)

        马  骁(市委副秘书长)

        邓龙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发志(市群工委常务副书记)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文捷(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米溪平(市科技局调研员)

        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涂  波(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俞  洋(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  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洪溢(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卢祝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张  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振(市交委主任)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王  波(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晓阳(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熊  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吴淑梅(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晓红(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蒋明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黄  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尧重(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  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戚泽伟(市气象局副局长)

        吴正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杨长卡(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大数据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彭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大数据民生”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推动“大数据民生”工程综合平台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大数据民生”工程的相关特许经营权授予的建议;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技术咨询、督促检查、试点推进4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相关决策;负责统筹、协调“大数据民生”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具体事务;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大数据民生”综合平台运营商,授予工程相关特许经营权,并采购综合平台的基础服务;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技术咨询组。

组    长:唐振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常务副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制定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办法;指导编制工程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为工程建设提供决策性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参加有关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督促检查组。

组    长: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程进展情况;将“大数据民生”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动“大数据民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试点工作推进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 组 长:市群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委、市农委(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工程要求将领域法定提供服务按计划接入平台,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领域推进情况;负责建立领域在民生服务考核体系和相关办法,制定民生领域的服务准入规则及质量监管体系,指导领域民生服务提供者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有序开放领域政府数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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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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