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6〕5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4-14 发布时间: 2016-04-14 17:34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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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5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贵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刘玉海(副市长)

副组长: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余建国(贵阳警备区参谋长)

 梅   俊(市民政局局长)

   员:尹相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本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机关党委书记)

 曾筱竹(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邓维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机关党委书记)

 刘   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小文(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田儒康(市交委副主任)

 王    波(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许宁红(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   缨(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戴丽霞(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浩(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蜀蓉(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陈    卫(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褚郭宏(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刘    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花溪区民政工作)

 张书云(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周炳坤(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张进黔(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刘玉铭(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王    劼(修文县政府党组成员)

 徐    艳(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帅    彬(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黄贵华(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余大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    钊(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由廖昆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64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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