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5〕15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10-12 发布时间: 2015-10-12 08:00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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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515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明河及

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大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保障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刘文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作勋(市委常委、观山湖区委书记)

 刘玉海(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刘    刚(市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原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职责并入。

二、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刘玉海(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副指挥长: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统计局局长)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杨(市规划局局长)

              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智(市城管局局长)

              伟(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吴湘贵(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管理局,由左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建设组、融资审计组、工程监督验收组、专家指导组、景观提升组、维稳工作组、宣传组、群众监督组、排污监察组、工程管理保障组。

三、各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长:刘本立(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熊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宋    伟(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统筹协调工作;2.负责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指导、控制标准等工作;3.负责办理有关土地相关手续和项目建设前期许可手续;4.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5.负责项目开工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程建设组(项目部)

    长: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智(市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宋    伟(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中信水务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全面统筹,组织推进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系列项目实施,按照时限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组织实施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清淤工程、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城区段“沟改管”工程、污泥处置中心建设等工程;3.负责收集整理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系列项目工程资料;4.负责提供有关工程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融资审计组

    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统计局局长)

 刘晓萍(市审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测算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以及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取的标准、调价机制;2.负责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工程投资决算审计,核算各项资金的投入情况;3.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程监督验收组

    长:刘    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协调解决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中的技术、安全等问题;2.对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质量技术问题、施工工艺技术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专家指导组

    长: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杨(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市水务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中信水务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编制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治理规划,制定整治的指导原则和控制标准;2.负责重大技术问题、设计方案的确定工作;3.支持和指导有关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规划选址,指导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时序等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景观提升组

    长: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智(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沿岸景观设计方案、施工方案;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维稳工作组

    长:许俊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维稳办,市公安局,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乌当区政府、白云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拆迁安置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2.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维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3.组织群众参与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综合整治宣传等相关活动;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宣传组

    长:陈    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宋    伟(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务管理局(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系列项目建设的所有宣传、信息送报、简报和有关领导汇报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群众监督组

    长:隆永宁(市水务管理局纪检书记)

成员单位:10名义务监督员

工作职责:1.为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言献策,为项目实施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2.对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义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信息;3.对其它与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相关的事宜进行监督。

(十)排污监察组

   长:孙华忠(市生态文明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生态文明委(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沿线排污企业的核查工作,建立相关台账;2.公布举报电话并定期对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沿线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查处;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工程管理保障组

    长:左章超(市水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宋    伟(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投公司、中信水务公司(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明确并集中办公)。

工作职责:1.负责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有效控制建设投资;2.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3.组织推进南明河及阿哈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按时限全面完成工作任务;4.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工程资料;5.负责提供有关工程完成进度情况、资料报送工作;6.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工程顺利开展;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510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

 观山湖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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