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5〕1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8-24 | 发布时间: | 2015-08-24 08:00 |
| 文件有效性: | 否 |
是否有效:否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5〕13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新兴业态
上限入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
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方案
为准确反映贵阳市消费市场状况,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上限入统工作,引导购物中心、大型专业店和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新兴业态积极上限入统,按照市政府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完成和上限入统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商贸流通新业态上限入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规划和布局实际,通过部门联动,开展试点,逐步推行循序渐进和远近结合的模式,使全市范围内商贸流通企业上限入统企业代表性更强、结构更优,支撑政策更加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显著。2015年,在现有购物中心、大型专业店和专业市场中各选择1家作为试点,探索上限入统的有效途径;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广;2017年,实现贵阳市已开业的购物中心和大型专卖店全面入统,西南国际商贸城内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实现入统50%以上,新开业的按试点模式全部入统。
二、工作步骤
(一)2015年,观山湖区推动西南国际商贸城商户中10家法人企业、25家大个体上限入统,以居然之家为试点,开展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税收试点工作,实现整体上限入统;南明区和云岩区分别以红星美凯龙和银海元隆广场为试点,开展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税收试点工作,实现整体上限入统。
(二)2016年,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南明区、云岩区分别推动花果园购物中心、中大国际整体上限入统;观山湖区继续推动西南国际商贸城商户上限入统工作,实现10家以上法人企业、25家以上大个体上限入统。
(三)2017年,南明区推动亨特国际、鸿通城和逸天城实现整体上限入统;观山湖区推动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整体上限入统,西南国际商贸城内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实现入统50%以上。
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上述工作步骤和时限做好工作安排,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有序推进新兴业态整体上限入统工作。同时应密切关注辖区在建和新建城市综合体,提前介入引导,投入运营后及时纳入统计。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大型专业市场:采取引导以龙头企业为主作为法人企业申报上限入统,同时吸纳部分企业作为联营企业上报,积极培育达到规模的大个体纳入限上统计,其余的企业纳入限下抽样统计,增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潜力和限上统计规模。
(二)购物中心:选择条件较成熟的购物中心作为试点,以开展管理公司代收代缴税收试点工作的方式实现整体上限入统,取得成功经验后再进行全市推广。试点核心内容如下,一是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商品销售等范围;二是以管理公司作为统计申报主体,加强支持使管理公司自愿成为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代缴税务的机构,将其代缴代征税的合计数视为该购物中心上缴的税收进行认定(不改变管理公司的纳税渠道和纳税金额),作为与购物中心销售汇总数据匹配的重要基础。三是管理公司可以先对有税收申报的企业或者个体户的销售情况进行汇总申报,然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经营户。试点的突破点,需要统计部门通过核定代缴税和代汇总销售额之间的真实性,从而认可管理公司达到上限入统的要求。
(三)大型专业店:大型专业店主要通过使管理公司自愿成为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代缴税务的机构的模式进行整体上限入统。将其代缴代征税的合计数视为该购物中心上缴的税收进行认定(不改变管理公司的纳税渠道和纳税金额),作为与大型专业店销售汇总数据匹配的重要基础,从而实现整体上限入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实现突破、有序开展,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春成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义宁和市商务局局长蔡心红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及各区(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商贸流通上限入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安排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上限入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市、区两级和各部门间的配合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推进此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市、县)政府是落实辖区新兴业态上限入统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上限入统工作的统筹和安排,要深入试点的购物中心、大型专业店和大型专业市场,扎实做好服务工作,逐步推动现有新业态实现上限入统,不断扩大限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循序渐进稳步做大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市商务局要加强目标和责任分解,牵头制定推进培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市统计局要抓好对新兴业态上限入统的指导和培训,帮助试点上限入统的企业资格及时审批;市工商局要协助统计部门及时将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纳入统计,指导管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要加强对代征代缴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帮助核定代缴税与代汇总销售额之间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成立管理公司带来的税务成本增加,并提出补助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要负责从服务业引导资金中落实兑现上限入统工作需要的扶持和奖励资金。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一是统计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户进行统计法的专题宣传和指导,消除经营户的申报顾虑,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户主动申报上限入统。二是积极兑现有关政策。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筑党发〔2014〕29号)有关规定对西南国际商贸城新增上限入统的批发、零售企业兑现一次性奖励3—5万元。三是对新增加的管理和税收成本进行补助。对管理公司因上限增加的税收和管理成本进行摸底核算,制定出专门支持新业态上限入统的具体补助方案,并提交上限入统领导小组审议决策。
(四)加强上限入统工作和项目落地的衔接。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大新业态上限入统工作力度,在商业设施规划、建设、招商等阶段要与上限入统工作结合起来,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以及上限入统等要求明确签入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合同,做好引导新兴业态上限入统的前期工作,减少上限入统障碍。
(五)加大考核和奖励。市督办督查局会同市商务局、市统计部门加大对区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统工作的督办力度。严格按照年初各区县与市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每季度对全市所有区(市、县)政府实施排名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贵阳商贸流通上限入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培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项工作考核和奖励,重点针对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四个行业进行考核和奖励。通过设置目标奖、进步贡献奖、新进企业奖等奖项,按分值量化考核奖励区(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1.贵阳市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推进表
2.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新兴业态上限入统综合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1
((略)
贵阳市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推进表
附件2
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
新兴业态上限入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春成(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郝荣军(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王世筑(市地税局副局长)
周 勤(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姜 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马 彪(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晓莉(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雪梅(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邱 斌(观山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唐 樾(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胡祥碧(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帅 彬(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桂均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贵阳市推动购物中心等
新兴业态上限入统综合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云岩区综合工作组
组 长: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联络员:罗茂兰(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
成 员:涂 彪(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商 玲(市工商局科员)
蓝晓明(云岩区国税局副局长)
刘 华(云岩区地税局征管科副科长)
二、南明区综合工作组
组 长: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联络员:肖 金(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科员)
成 员:贺 敬(市统计局商贸外经处工作人员)
邱玉珍(市工商局科员)
张震昆(南明区国税局副局长)
陈忠杨(南明区地税局征管科副科长)
三、观山湖区综合工作组
组 长:郝荣军(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联络员:张 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科员)
成 员:申晓希(市统计局商贸外经处处长)
王德全(市工商局科员)
罗晓刚(观山湖区国税局副局长)
杜 恒(观山湖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3个综合工作组分别负责点对点指导,帮助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开展2015年试点工作。云岩区综合工作组负责指导银海元隆广场开展整体上限入统试点工作,南明区综合工作组负责指导红星美凯龙开展整体上限入统试点工作,观山湖区综合工作组负责指导居然之家开展整体上限入统试点工作、西南国际商贸城法人企业和大个体上限入统。工作组要深入各试点,具体解决问题。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