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乌当区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687720
  • 信息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1-15
  • 文  号:
  • 乌府办〔2023〕1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乌当区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贵阳市乌当区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贵阳市乌当区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机遇,贯彻落实《贵阳贵安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乌当区涉水事务管理机制,大力提升治水兴水管水效能,推动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工作方针,围绕做好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治理”四篇文章”,全面理顺区域、部门、企业关系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运维管理模式,实现乌当区水务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供排水一体化。统筹乌当供排水管理,各乡(镇)同机制运行;做强市场主体,打造建管运平台;建设智慧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服务效率。

——城乡供水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加强水源水网建设,抓好水源保护,推进专业化运维、规模化供水、有偿化使用,实现城乡供水同质、用水同价、服务同等。

——厂网河一体化。以南明河、松溪河等水质达标为导向,加快推进“厂、网、河”一体建设运维、规范管理、科学调度,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建管用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各个环节,规范建设流程,完善管护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健全评价体系,实现建管用有效衔接。

到2025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乌当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达到100%,城镇管网延伸及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现有易涝积水点消除率达到95%以上,南明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松溪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充分发挥贵阳水务集团乌当水务有限公司涉水产业整合平台职能,实现专业化、一体化、多元化发展。提高乌当区水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供排一体化

1.优化工作机制。乌当区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为区水务局,城市排水管网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管理主管部门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部门为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生活污水、河道水质监测管理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成立乌当区水务一体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从水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等部门明确专人,共同组建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供排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等工作。

2.做强运营主体。推动第三方公司业务优化整合,做优供水业务,做强排水板块和生活污水板块,建强专业化队伍,做好二次供水服务保障,依法参与乌当区供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2024年起根据区级财政情况逐步调整第三方公司资本金注入规模。

3.统筹推进乌当区水务工作。乌当区供水、污水处理厂等行政管理事项(含行政执法),由区水务局履行区级行政职能职责,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并做好区委、区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乌当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含行政执法),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区级行政职能职责。乌当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护等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保障。支持第三方公司等品质企业以代管模式整合乌当水务资源,实现乌当水务公司之间一体化管理。

4.提高水务智慧管理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水“一张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污水管网“一张图”,贵阳水务集团乌当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一张图”,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配置“一张图”,由区水务局牵头整合“四张图”基础信息,构建“1+4”智慧水务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区工信局提供技术支持。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1.保障供应水源。大力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做好病险水库排查和除险加固。“十四五”期间,推进蟠龙水库、谷溪水库工程前期手续,适时启动水库建设,完成柏枝田水库、新桃水库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完成16座山塘的除险加固工作。

2.保障供应水量。加快推进乌当区城乡一体化供水改造工程,结合乌当区农村水网建设规划,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乡村延伸,积极推动乌当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干管建设工程(云锦水厂、渔洞峡水厂至水田镇、新堡乡、羊昌镇、新场镇、百宜镇、偏坡乡、下坝镇)、乌当区洛湾、三江供水管网工程、乌当区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力争2025年完成建设。

3.保障供水水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务局负责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负责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饮用水源、出厂水的水质监测,区水务局及全区各乡(镇)给予配合。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志设立、环境整治、卫生监督等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整治措施,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强化供水净化消毒,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对农村供水水质每年全面普检;加强城市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保障供水运营。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实行专业化管理,推行市场化运营。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市场运作、财政保障”和“农村供水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城镇供水价格”的原则,对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方,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区域的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与所在城市执行统一的城镇供水价格;未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方,农村供水价格根据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方式和管护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对水价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缺口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建立完善农村供水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落实城乡供水“同等服务”要求,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

(三)推进“厂网河”一体化

1.推行“厂网河”综合治理。新建项目按照“一厂一网一河”系统治理思路统一实施,解决污水厂网建设分离问题。总结南明河城市内河治理经验,按照“分散布局、适度集中,就地处理、就近回用”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整治现有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以及存在河水倒灌、渗漏等问题。到2025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42公里,实现晴天污水不入河、雨天污水少溢流、入厂浓度有提高。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动态消除黑臭水体,确保乌当区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2.统筹“厂网河”运行管理。对于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河道等项目,鼓励第三方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支持第三方公司在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验收、运维管理(含排水许可)等阶段提供咨询、监督、现场复核等服务。

3.优化“厂网河”资金拨付。逐步落实随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缴入区级财政,将获得的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占比核算后补助,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运管维护。

(四)推进建管用一体化

1.项目建设。坚持“市统筹、区实施”原则,加快实施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和水网连通工程,加强防洪治涝能力建设,推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根据市级的建设计划,相关部门要负责落实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各部门要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现场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职责。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供排水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规划项目涉水内容会同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水务、生态等部门并联审查。区水务局负责编制供水专项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批后监管及违法排污处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排水专项规划,与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供排水管网与主体项目同步建设,负责排水管网建成后移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负责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审批及批后的水质监管。其他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好相关工作。

3.资金保障。新建骨干水源工程按照《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执行,中小型水库建设资金除中央、省级投资补助外,中型水库剩余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小型水库剩余部分市、区出资比例按照7:3筹集解决,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在贵阳市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细则中予以明确。我区应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按照农村供水人口800元/人补助,其余部分由我区通过自筹、争取省级资金、专项债等渠道解决。以区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维修养护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农村供水人口10元/人/年进行补助,差额部分由区补足。市政供排水管网新改扩建由区政府负责建设,供水厂的新改扩建、老旧供水管网维护改造由区水务局统筹规划、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贵阳水务集团乌当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建设;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公益性部分运行管护资金由区政府按照管理权限,根据财力情况进行安排。

4.水价调整。持续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按照“分类、分级定价”原则,依法依规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适时建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与城镇供水价格的联动机制。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区政府应当对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予以补贴。适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当城镇供水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区政府应当予以相应补偿,可对城镇供水企业原水采购予以补贴。

5.绩效评价。建立城乡供水运营维护绩效评价及财政补贴机制。建立排水管网“政府考核付费、市场专业运维”的运行维护机制,按照“统一标准、谁付费、谁考核”原则,由市级行业部门统一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区政府管理权限分级考核付费。运营维护单位接受市、区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管养经费支付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水务一体化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具体举措。乌当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加快破除机制障碍,补齐工作短板,推动乌当区实现水务一体化工作目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对照任务分解和工作目标,主动扛起责任,坚决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根据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每年年初将年度目标任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责交叉、跨部门合作事项要主动沟通、通力合作,避免发生推诿扯皮、重复建设现象。

(三)加强监督考核。督办督查部门要将乌当区水务一体化工作纳入督办督查重要内容,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和明确的目标任务,对有关部门水务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加强督办督促、跟踪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不履职、不尽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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