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691793
- 信息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文 号:
- 乌府办〔2023〕2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当区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包保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乌当区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包保机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乌当区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包保机制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5号)和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水函〔2023〕4号)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乡供水应急保障问题,着力提升全区城乡供水保障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严格落实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包保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落实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包保机制,进一步压实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城乡供水应急保障突出问题。
二、责任分工
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工作实行“三级包保”机制,即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领导包组。明确各级领导督导责任,充分压实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各组供水应急保障主体责任。按照管理范围划分网格并确定网格管理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做好水源保地、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等设备的常态化巡查排查的台账,水源干枯的,要做好应急保障送水工作的台账,确保辖区居民供水工保障。各乡(镇、街道)、各村(居)要积极做好“爱护水源、节约用水、有偿用水”等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制度。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责任人名单由区政府落实(附件1)、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责任人名单由乡(镇、街道)落实(附件2)并报区水务管理局备案、村(居)干部包组责任人名单村(居)落实(附件3)并报乡(镇、街道)备案和报区水务管理局汇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青高,18984184816)。
(二)落实责任。各级包保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包保责任认真履行包保工作职责,随时掌握好包保区域内供水保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同时,各乡(镇、街道)、各村(居)要及时将包保责任人信息在村(居)进行公示。包保责任人发生变动的,及时更新报备。
(三)定期调度。各包保负责人要对所包保区域内的乡(镇、街道)、村(居)的供水保障情况进行调度,包乡(镇、街道)责任人原则上每周调度不少于1次;包村(居)责任人原则上每周调度不少于2次;包组责任人原则上每日调度1次。对调度发现的问题,乡(镇、街道)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
(四)强化问责。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负责人要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责任人、乡(镇、街道)和村(居)的相关人员,将按程序提请区政府进行通报、约谈,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乌当区政府领导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乡(镇、街道)责任人名单
2.乌当区乡(镇、街道)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责任人名单
3.乌当区村(居)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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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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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政府领导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乡(镇、街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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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包保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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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艾 疆 |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
东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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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立国 |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贵州乌当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下坝镇、龙广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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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路杨 |
区政府副区长 |
百宜镇、观溪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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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 安 |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
偏坡乡、新创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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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杨东华 |
区政府副区长 |
羊昌镇、高新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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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廖文豪 |
区政府副区长 |
水田镇、新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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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俊妍 |
区政府副区长 |
新堡布依族乡、新光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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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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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乡(镇、街道)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责任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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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包保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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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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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村(居)干部城乡供水应急保障包保责任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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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包村民(居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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