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78445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11-24
  • 文  号:
  • 乌府办〔2022〕27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充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和充实乌当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局长

成 员:区督办督查局、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市公安交管局乌当分局、市公安局乌当分局、区人防办、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主要负责同志为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乌当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大气办”,设置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的总体协调、调度和巡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须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报区大气办,并加入乌当区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微信群,加强对接协调。

二、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负责全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大气办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工作。

区督办督查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督查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道路扬尘、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管控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汽修行业、营运车辆等管控工作。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乌当分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保畅、违规车辆依法查处等管控工作,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职责负责引导水泥、橡胶、印刷等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春耕、秋收期间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区商务局根据职责负责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错峰加油卸油等相关工作。

区气象局根据职责负责人工增雨工作、做好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工作。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人防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大气管控工作。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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