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GZWD/2019-155877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05
- 文 号:
- 乌府办〔2019〕40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当区 2019 年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各乡(镇)、社区,区属相关工作部门:
《乌当区 2019 年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2019 年 7 月 5 日
乌当区 2019 年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全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老旧危楼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和认真梳理,全面摸清安全隐患,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乌当区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巡查督查全区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代 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明武(区政府办副主任)
芮 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廖文豪(区发改局局长)
罗 军(区自然资源局长)
唐 力(区应急管理局长)
龙 涛(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 飞(区财政局局长)
帅 颂(区教育局局长)
何光明(区民政局局长)
秦德盛(区卫健局局长)
廖 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云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 燕(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 竹 (区商务局局长〈兼〉、区投促局局长)
张俊妍(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 俊(区三变办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建局,芮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民生,把集中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预警工作作为全区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要明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房屋隐患预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此次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预警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区政府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覆盖城镇、乡村、景区、矿区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分步骤、分重点,扎实有序地推进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及隐患预警工作。
(一)区政府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成员单位要比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做好安全隐患排除和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二)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本部门各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对所辖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相关情况上报。
(三)区自然资源局要配合区各相关部门对影响房屋安全的高边坡、山体等地质灾害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专家意见明确界定,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做好安全隐患排除和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使排查整治取得实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区住建局要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提出整治方案,并做好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数据。
(六)区发改局要对各相关部门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符合政策的房屋(老楼危楼)及时立项,区规划分局按照统一规划纳入规划范围,同时区财政局对本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所需资金给予保障,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区三变办要联合区规划分局针对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政策,对城市、城郊结合部、乡村排查出需要进行拆除、改扩建的危险房屋,凡符合政策的,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支持。对排查出的农村危房,凡符合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优先纳入农村改造及生态移民搬迁范围,按照我市统一规划,进行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八)使用预警系统进行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控工作,使用贵阳市房屋管理中心开发的老楼危楼预警系统进行房屋隐患信息报送,做好房屋隐患预警工作。
(九)区督办督查局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因工作落实不力、需要问责的,由区督办督查局作出问责处理。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排查形式。以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级部门全面检查、政府重点抽查的形式开展。各产权单位、产权人要对所属全部建筑物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大排查,各级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进行全覆盖检查,政府对隐患多的地区、隐患情况严重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二)排查范围。一是既有居民住宅。重点是商品房、房改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各类居民住宅。二是既有村镇居民住宅。重点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民自建、加层房屋,包括违法违章的已建成房屋。三是公共建筑。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四是永久性建筑边坡。重点是对相邻建筑有安全影响的永久性建筑边坡。五是在建房屋建筑。重点是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
(三)排查内容。一是对建筑的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二是对建筑物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三是对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否正常,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行为等。四是对在建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四)明确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严格按照国家危房认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贵州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将房屋危险性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即,A 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其中 A 级、B 级可以继续使用,C 级需经修缮加固后使用,D 级需拆除重建。对可能认定为 A 级、B 级危险房屋,可通过经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论证进行认定,其中应采取加固措施的少数构件由专业机构鉴定。对 C 级、D 级危险房屋,应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房屋安全鉴定应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鉴定机构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下设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具备能力的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经鉴定为危房的,及时增补录入《C、D 级危房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对重大隐患,重点是未完成整治 C、D 级危房,积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并安排好巡查值守工作。
(五)排查登记。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由贵阳市住建局组织开发的“贵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及老楼危楼预警信息系统”现已正常使用,涉及今后危房数据报表及危房台账报表填报、排查定位使用、老楼危楼排查工作的台账建立都用该系统进行填报。
(六)治理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要边排查边治理,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等级全过程。治理整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安全隐患点直接管理单位及产权单位或者产权人为责任第一人。首先,对商品房、单位自管房、公共建筑、厂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在短时期能够完成治理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整改完成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加强监控,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房屋排查治理隐患的情况要用老楼危楼预警系统进行报送。第三,对涉及边坡安全的情况报区自然资源局汇总处理。
五、时间安排
依托房屋安全管理及老楼危楼预警信息系统,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持续开展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特别是把汛期及节假日期间作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组织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严格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期组织推进,根据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完成时限等。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舆情应对等工作,落实好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完善各项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配备物资设备,发现灾害险情快速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组织撤离和开展抢险救灾,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和引发灾害。在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利用房屋预警系统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并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房屋的安全管理水平。
原创文章,作者: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41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