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城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4〕1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4-07-14 发布时间: 2014-07-14 08:0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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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4123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城市

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城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714日        

贵阳市城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416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筑委厅字 201439号)文件精神,推进新时期“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我市蔬菜产品安全、平稳、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城市、富裕农民、发展农村”的方针,统筹推进新时期 “菜篮子”工程建设,适应贵阳市城市整体升级目标,促进蔬菜的区域化布局,保障城市“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为全市蔬菜基地现代化水平提升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划定30万亩保供菜地红线范围,建立蔬菜基地档案管理平台,实行永久性保护和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划定红线

1、原则

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必须坚持持久性、统筹兼顾、质量保证、科学协调、实事求是的原则。

2、范围

城市保供菜地红线范围: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含南明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的现有菜地或规划为蔬菜基地的耕地。原则上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小城镇和美丽乡村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划定红线范围,避开城市发展的拓展区域、风景名胜区域、重要的林业保护区域等位置。

3、标准

现有或规划为蔬菜基地用地的、坡度在15°以下、土壤肥沃的耕地。按面积分为三种类型:200亩—500亩相对连片、500亩—1000亩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相对连片。

(二)建立档案管理平台

建立蔬菜基地红线范围档案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对30万亩蔬菜基地红线范围实施监控。数据库包括基地面积、坡度、生产设施、栽种品种、“三品”认证等基本信息,数据库信息随终端信息按一定时间更新。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一)总经费120万元,其中红线范围划分经费40万元;红线范围档案平台建设费60万元;平台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

(二)资金来源: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720日前,各区(市、县)农业、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在基础数据基础上按要求勾勒图斑并上报。

(二)830日前,汇总相关资料并由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查、上报。

(三)1030前完成红线范围档案平台建立,1220前完成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及录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城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李葆琨(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员:班纪华(市蔬菜基地管理站站长)

                能(市规划局编制处处长)

                静(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处长)

                周正立(市财政局农财处处长)

(二)强化认识

由于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蔬菜基地被征占,基地面积不断萎缩;新基地设施差、产能低,造成蔬菜产品、种类有效供给不足,与消费需求不相适应。作为“菜篮子”重要组成部份的蔬菜产品担负着城市供给与农民增收的双重责任。因此,各区(市、县)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县级农业、规划、国土等部门按时、保质完成红线基础数据采集及图斑勾勒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报审工作;负责红线现场划定基本数据采集,配合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做好30万亩保供菜地红线范围划定核对工作;建立蔬菜基地红线范围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

市规划局负责划定保供菜地红线范围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符合性的核查工作;负责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规划报审工作;负责协调市规划设计院完成基础数据、图斑汇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报审工作;负责保供菜地红线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的核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工作资金并及时投入到位。

                                                    (共印5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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