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3〕20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3-09-29 | 发布时间: | 2013-09-29 21:3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3年全省第三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
准备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3〕20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3年全省第三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以下简称全省现场观摩会)初定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计划观摩我市振华新材料、燕京啤酒、娃哈哈、铝板带、今飞轮毂、首钢贵钢特殊钢、奇瑞客车、海信模组、西南商贸城、清镇职教城等项目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高新园区、经开园区)规划建设情况。为确保全省现场观摩会顺利举行,请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2013年9月27日市委专题会议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组织研究,及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市领导将于2013年10月5日—7日到现场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和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准备现场观摩点的观摩流程及相关环境布置方案,完成参观线路、展板小样、项目简介文本、现场解说词等相关材料。
二、请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园区内的“标牌设计图”、“现有企业〈建筑〉标志设计图”(安装在建筑物外立面)、“指路标牌设计图”等相关材料。
三、请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区(市、县)和开发区,完成道路交通指示牌样式设计和位置选点方案。
四、请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对全省现场观摩会涉及沿线道路进行排查,提出道路平整改造方案。
五、请市城管局会同云岩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全省现场观摩会涉及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六、请云岩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全省现场观摩会涉及沿线房屋整治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七、请云岩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全省现场观摩会涉及沿线的氛围营造方案,明确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的设置点位及风格样式。
八、请市委宣传部围绕近期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工作重点,拟选一批宣传标语,按程序审定后提供给相关区(市、县)和开发区。
请将上述相关材料于2013年10月4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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