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通〔2012〕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发布时间: 2012-03-01 17:03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通〔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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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处理93号汽油

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市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全市部分加油站93号汽油疑似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此情况引起社会舆论普遍关注。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翟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晖(市政府市长助理)

        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陈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田儒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凌(市商务局副局长)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晖(市物价局副局长)

        闫政华(市群工中心副调研员)

        熊国华(市维稳办副主任)

        继(市金融办主任)

        芹(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姚建军(中石油贵阳公司党总支书记)

        贾小平(中石化贵阳公司经理)

        董亚伟(云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罗松华(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兵(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民建(白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成虹(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陈洪林(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汤建祥(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杨仁忠(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曦(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姚元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商品成品油△领导小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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