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通〔2012〕2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12-03-01 17:03 |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通〔20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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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处理93号汽油
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市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全市部分加油站93号汽油疑似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此情况引起社会舆论普遍关注。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处理93号汽油消费纠纷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翟 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晖(市政府市长助理)
常文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 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监局局长)
田儒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凌(市商务局副局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晖(市物价局副局长)
闫政华(市群工中心副调研员)
熊国华(市维稳办副主任)
杨 继(市金融办主任)
王 芹(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罗 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姚建军(中石油贵阳公司党总支书记)
贾小平(中石化贵阳公司经理)
董亚伟(云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姜 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罗松华(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洪 兵(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民建(白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成虹(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陈洪林(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汤建祥(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杨仁忠(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陈 曦(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姚元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商品 成品油△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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