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发〔2022〕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的决定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387586
  • 信息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文  号:
  • 云府发〔2022〕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云府发〔2022〕1号 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2年,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高水平开放、推动中高端制造、促进中高端消费、推进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持续跃升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倡导和树立了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吴拥军“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刘新筑、任凤、杨达和、严干贵4人“云岩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颁发荣誉证书,从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对杨跃同志全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从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给予3000元奖励。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为深化平安云岩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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