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任〔2024〕4号关于彭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府任〔2024〕4号

关于彭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黔灵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

彭  艳同志任云岩区商务局副局长;

梅  涛同志任云岩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刘  勇同志任云岩区八鸽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云岩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云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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