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
    2023-05-21 14:27
  • 文号
    白府发〔2023〕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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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解读

音频解读:《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解读

图解:《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准实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二零二三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1.1 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向其他农用地,牢牢守住我区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筑资源规划通〔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2 工作目的

通过编制《方案》,明确了2023年度白云区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确保完成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同时,强化了2023年度白云区耕地“进出平衡”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提供方向。

1.3 工作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进出平衡

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细化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实现耕地“进出”达到平衡,新增的耕地应达到被使用耕地同等数量、质量,可长期稳定利用,确保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坚持以进定出,乡域落实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区人民政府统筹全区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按照“谁使用”“谁平衡”“先平衡”“后使用”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3)坚持严管严控,节约集约

严格把关项目选址,充分引导林果业、设施农业项目上山上坡,合理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坝区园地、林地、草地逐步退出,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严格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1.4 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5)《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6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1号);

(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版);

(9)《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发〔2022〕19号);

(10)《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

(1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3〕7号);

(12)《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3年3月1日);

(13)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

(14)贵阳贵安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工作提示》。

1.5 工作要求

1.5.1“耕地转进”要求

“耕地转进”优先鼓励将与坝区、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园林地及拟退出的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等整治恢复为耕地,推动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具体选址范围包括:

(1)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的(优先选取“三调”中标注为“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

(2)废弃的农村道路、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整治为耕地的;

(3)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的(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其他零星土地及通过水利工程增加的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形成的历史遗留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地类)。林地、草地、园地等地类整治为耕地的,应征得相关土地权利人及主管部门同意,经依法依规审核后方可纳入。

不得纳入“耕地转进”范围的情形包括:地形坡度大于25°的;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内及河道、湖区、水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易受自然灾害损毁、受污染等不能长期稳定利用的地类范围;已设立采矿权的;已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但实际未使用的。

1.5.2“耕地转出”要求

优先选择零星分散、质量较低、难以长期稳定利用、不宜集中连片耕作管护的耕地。具体选址范围包括:

(1)经批准实施国土绿化占用一般耕地的(应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明确空间和实施位置);

(2)经批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按规定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 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占用一般耕地的;

(3)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新增农村道路(即在农村范围内宽度≥1.0m、≤8.0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的;

(4)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在符合农业结构调整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

(5)农民个人在承包地上自行调整种植结构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

(6)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以及其他国家规定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

不得纳入“耕地转出”范围的情形包括: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耕地;补充耕地项目、旱改水项目范围内的新增耕地和水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拟建的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范围内等近期拟开发建设的耕地。

1.6 技术路线

本项目编制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自然资发〔2021〕166号”、“黔自然资发〔2022〕19号”、“筑资源规划通〔2022〕10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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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技术路线图

1.7 数据来源

1.7.1 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

(1)“耕地转进”潜力图斑来源

结合收集数据,耕地“转进”图斑选取白云区二调(2009年)为耕地,且白云区2021年度全国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可恢复园地的图斑,作为各乡镇耕地“进出平衡”恢复潜力外业核实图斑来源。

(2)建立“耕地转进”负面清单

结合《贵阳市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细则》,耕地转进负面清单包含:一是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类型为10);二是产权林地区域;三是林地管理边界;四是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区域;五是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六是退耕还林范围区域;七是位于自然保护地区域;八是水源保护区的一级水源地区域;九是已报批项目区域;十是合法矿权区域;十一是地质灾害区域;十二是25度以上坡地;十三是小于400平方米的破碎图斑。

(3)“耕地转进”潜力分析

扣除以上负面清单数据后,白云区流入“耕地”潜力图斑有5736.45亩。我区耕地可恢复潜力初筛图斑主要位于麦架镇、牛场布依族乡等。

1-1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恢复潜力图斑恢复属性统计表(单位:亩)

地类

都拉布依族乡

麦架镇

牛场布依族乡

沙文镇

艳山红镇

总计

茶园

124.11

0

10.75

0

0

134.86

果园

249.27

1308.74

2103.35

454.08

234.76

4350.2

其他园地

33.83

279.75

504.88

391.32

41.61

1251.39

合计

407.21

1588.49

2618.98

845.4

276.37

5736.45

1.7.2 白云区2023年新增项目资料

白云区2023年度新增项目允许“转出”的范围主要包括:(1)新增农村道路类项目: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的新增农村道路(即在农村范围内宽度≥1.0m、≤8.0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2)畜禽养殖类项目: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一般耕地的。(3)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为灌溉农田新建沟渠及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占用一般耕地的。(4)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项目:为满足地方农业发展需求占用一般耕地的其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各乡镇根据乡镇2023年度建设需求,申报项目资料,统一汇总后由核对占一般耕地纳入2023年度进出平衡方案。

1.8 实施期限

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

第二章区域基本情况

2.1区域概况

2.1.1 地理位置

白云区隶属于贵州省贵阳市,东西最长为28千米,南北最宽为20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269.53平方千米,地处贵阳市中部,北接修文县,东、南与乌当区毗连,东南部与云岩区相邻,西部与观山湖区相连,西北部一角与清镇市接壤(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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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白云区区位图

2.1.2 地形地貌

白云区境内海拔高度处于1140-1618.5米之间。全区地势最高点是牛场乡东面的云雾山次峰,海拔高程1618.5米;地势最低点为麦架镇猫跳河出境处,海拔高程1130米。全区主要地貌类型为丘陵、盆地(坝子)、河谷阶地等。其中:丘陵面积155.86平方千米,山地面积66.51平方千米,盆地(坝子)面积37.23平方千米。区内河流均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主要有麦架河、沙老河。白云区地势开阔平缓,石灰岩低丘与第四系红色粘土缓丘交错分布其间,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的耕地坝子有26个。地貌与地质结构关系密切。碳酸盐岩层在全区各地均有分布,主要岩石有夹层碳酸岩、石灰岩、白云岩,形成地貌多为山间峡谷、漏斗、溶洞、洼地、峰丛、峰林、岩溶泉井等。

2.1.3 气候特征

白云区属亚热带气候区,冷暖气流交替强烈,季风高原气候明显,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多年平均降雨量1156.2毫米,年平均降水量1147~1191毫米,年平均温度在12.5℃至14.5℃之间,气候宜人,四季不分明,温差小。

2.1.4 水文情况

白云区境内河流均属河流水系分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思南以上三级区。境内河流主要有麦架河、三江河、谷溪河、普渡河以及猫跳河等。

麦架河发源于修文县石板哨,经高坡村、麦架村、新村村、马堰村,到马堰村西部的锅底滩河流下游出境。麦架河的支流有大泥窝河(刘庄河)、下高山河(洗马河)、马堰河、潮水河、大路河、高寨河、罗家寨河等8条河流。沿河建设的山塘、提灌站及输水沟渠等小型水利设施较多。

三江河发源于牛场乡,经都拉乡后流入乌当区水田镇,境内河流长度21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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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水系图

2.1.5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2022年,白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2.17亿元、增长5.2%,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排全市第2位;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增长3.5%、9.1%、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8亿元,同口径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0.38亿元、增长6.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6.3%。

2.2土地利用现状

2.2.1 现状情况分析

白云区土地利用现状总面积24189.463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7089.8393公顷,占比达到70.65%;建设用地6754.6368公顷,占比27.92%;未利用地344.9871公顷,占比1.43%。

2-1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1年度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面积

比例

农用地

合计

17089.839

70.65%

耕地

小计

3591.4255

14.85%

旱地

2388.4749

9.87%

水浇地

4.5709

0.02%

水田

1198.3797

4.95%

园地

小计

1111.956

4.60%

茶园

25.4865

0.11%

果园

929.0969

3.84%

其他园地

157.3726

0.65%

林地

小计

11552.828

47.76%

灌木林地

2565.4257

10.61%

乔木林地

8539.2395

35.30%

其他林地

447.2601

1.85%

竹林地

0.9029

0.00%

其他农用地

小计

833.6296

3.45%

农村道路

227.2069

0.94%

水库水面

107.9051

0.45%

坑塘水面

105.4087

0.44%

养殖坑塘

2.8666

0.01%

沟渠

27.3161

0.11%

设施农用地

78.9844

0.33%

田坎

283.9418

1.17%

建设用地

合计

6754.6368

27.92%

城镇住宅用地

972.0556

4.02%

城镇村道路用地

330.2039

1.37%

高教用地

57.1292

0.24%

公用设施用地

87.5124

0.36%

公园与绿地

148.3757

0.61%

广场用地

6.3866

0.03%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57.9194

0.24%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57.9487

0.24%

科教文卫用地

192.853

0.8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86.8272

1.19%

特殊用地

131.1424

0.54%

物流仓储用地

234.3693

0.97%

农村宅基地

1278.0824

5.28%

采矿用地

528.6827

2.19%

工业用地

1144.7085

4.73%

公路用地

793.1455

3.28%

轨道交通用地

33.7199

0.14%

铁路用地

407.4778

1.68%

水工建筑用地

5.0805

0.02%

空闲地

1.0161

0.00%

未利用地

合计

344.9871

1.43%

其他草地

291.8747

1.21%

裸岩石砾地

1.4431

0.01%

内陆滩涂

0.3252

0.00%

河流水面

51.3441

0.21%

贵阳市白云区

——

24189.463

100.00%

2.2.2 区域耕地情况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我区耕地面积3591.4255公顷,其中旱地2388.4749公顷,水浇地4.5709公顷,水田1198.3797公顷。

2-2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1年度耕地统计表(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占比

水田

1198.3797

33.37%

水浇地

4.5709

0.13%

旱地

2388.4749

66.50%

总计

3591.4255

100.00%

2.2.3 恢复属性地类分析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我区标注恢复属性地类面积1495.9644公顷,其中工程恢复属性为1397.203公顷,即可恢复属性为98.7614公顷。

2-3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标注恢复属性地类统计表(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工程恢复面积

工程恢复占比

即可恢复面积

即可恢复占比

合计

占比

农用地

合计

1396.626

99.96%

98.7614

100.00%

1495.3874

99.96%

园地

小计

589.7511

42.21%

74.2824

75.21%

664.0335

44.39%

茶园

0

0.00%

10.0408

10.17%

10.0408

0.67%

果园

468.4759

33.53%

59.1405

59.88%

527.6164

35.27%

其他园地

121.2752

8.68%

5.1011

5.17%

126.3763

8.45%

林地

小计

754.4603

54.00%

24.479

24.79%

778.9393

52.07%

灌木林地

416.8764

29.84%

0.5158

0.52%

417.3922

27.90%

乔木林地

121.0005

8.66%

0

0.00%

121.0005

8.09%

其他林地

216.5257

15.50%

23.9632

24.26%

240.4889

16.08%

竹林地

0.0577

0.00%

0

0.00%

0.0577

0.00%

其他农用地

小计

52.4146

3.75%

0

0.00%

52.4146

3.50%

坑塘水面

50.3729

3.61%

0

0.00%

50.3729

3.37%

养殖坑塘

2.0417

0.15%

0

0.00%

2.0417

0.14%

未利用地

合计

0.577

0.04%

0

0.00%

0.577

0.04%

其他草地

0.577

0.04%

0

0.00%

0.577

0.04%

合计

1397.203

100.00%

98.7614

100.00%

1495.9644

100.00%

2.2.4 耕地流向分析

根据白云区2020年变更调查及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2020年度耕地面积3651.8808公顷,2021年度变更调查耕地面积3591.4255公顷,较2020年度净减少60.4553公顷,减幅达1.66%。耕地流出共72.6424公顷,主要流出到建设用地面积43.8850公顷,占比达到60.41%。流入共12.1871公顷,其中主要流入来源于林地,面积4.9812公顷,占比达到40.87%。

2-4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0-2021年耕地流向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耕地流出情况

耕地流入情况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园地

6.1241

8.43%

0.5007

4.11%

林地

4.6776

6.44%

4.9812

40.87%

草地

0

0.00%

0

0.00%

其他农用地

17.9547

24.72%

2.585

21.21%

建设用地

43.885

60.41%

0.1022

0.84%

其他土地

0.001

0.00%

4.018

32.97%

合计

72.6424

100.00%

12.1871

100.00%

2.2.5 现状耕地情况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我区现有耕地3591.4255公顷,主要分布在牛场布依族乡,面积1139.1457公顷,占比31.71%;我区耕地小于2°有445.6923公顷,2-6°1015.2900公顷,6-15°,面积1638.3695公顷,15-25°427.5722公顷,大于25°64.5015公顷。详见表2-5。

根据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我区耕地国家利用等主要分布为8-12等。平均耕地利用等别为9.54等。其中8等181.346公顷,9等1727.2915公顷,10等1250.1152公顷,11等426.2431公顷,12等6.4297公顷。详见表2-6。

2-5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各乡(镇)现状耕地统计表

乡镇名称

耕地面积

地类

坡度

小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小计

小于

2-6°

6-15°

15-25°

大于25°

牛场布依族乡

1139.1457

1139.1457

535.4140

0.0367

603.6950

1139.1457

72.8304

259.8413

651.7023

140.3440

14.4277

麦架镇

768.9297

768.9297

242.3455

4.0972

522.4870

768.9297

139.2007

239.2989

264.1401

105.7683

20.5217

沙文镇

723.5302

723.5302

224.7560

0.4370

498.3372

723.5302

103.4075

212.5535

320.2158

80.5157

6.8377

都拉布依族乡

403.9043

403.9043

97.3870

0.0000

306.5173

403.9043

25.0727

100.9073

215.2483

48.6805

13.9955

艳山红镇

555.9156

555.9156

98.4772

0.0000

457.4384

555.9156

105.1810

202.6890

187.0630

52.2637

8.7189

合计

3591.4255

3591.4255

1198.3797

4.5709

2388.4749

3591.4255

445.6923

1015.2900

1638.3695

427.5722

64.5015

2-6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情况表(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国家耕地质量等别

平均耕地质量等别

小计

8

9

10

11

12

都拉布依族乡

403.9043

16.9299

140.7952

184.1049

62.0743

0

9.72

麦架镇

768.9297

89.6473

487.1498

176.2868

15.5983

0.2475

9.15

牛场布依族乡

1139.1457

29.942

476.8887

450.7324

181.2575

0.3251

9.68

沙文镇

723.5302

14.746

422.4463

214.9306

70.1186

1.2887

9.48

艳山红镇

555.9156

30.0808

200.0115

224.0605

97.1944

4.5684

9.72

合计

3591.4255

181.346

1727.2915

1250.1152

426.2431

6.4297

9.54

第三章年度“耕地转出”情况分析

3.1“耕地转出”情况

3.1.1 新增“进出平衡”项目转出

1)转出概况

通过收集乡镇新增实施项目,梳理矢量及项目上报表格,结合白云区现状耕地,综合分析上报项目与现阶段划定三区三线成果关系,保证项目实施。

本次收集“进出平衡”转出项目共9宗,主要位于麦架镇。上报转出项目类型主要为农业设施建设相关等项目(主要为机耕道、设施农用地和种植结构调整)。通过叠合变更调查成果、三线划定成果及其他不允许纳入“进出平衡”方案的数据综合分析,本次收集耕地转出项目纳入“进出平衡”方案图斑面积共计111.22亩,占用耕地中旱地面积67.18亩,水田面积44.04亩。

3-1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转出项目统计

单位:亩

乡镇

项目名称

占用一般耕地面积

合计

旱地

水田

麦架镇

曾开论种植基地药材

8.31

6.41

14.72

方孟强食用菌

1.66

0

1.66

贾江龙种植基地

10.2

1.08

11.28

王兴食用菌种植基地

8.01

0

8.01

张玉鹏食用菌种植基地

0

26.06

26.06

小计

28.18

33.55

61.73

沙文镇

扁山农业设施

0.53

0

0.53

小计

0.53

0

0.53

都拉布依族乡

都溪村1+1种植基地(种植结构调整)

18.61

10.49

29.1

冷水村林海松涛项目(种植结构调整)

17.79

0

17.79

小计

36.4

10.49

46.89

牛场布依族乡

牛场乡大山村大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

2.07

0

2.07

小计

2.07

0

2.07

总计

67.18

44.04

111.22

2)耕地等别分析

根据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分析,其中新增项目转出中占用耕地国家利用等主要是9等,其中9等面积72.06亩。白云区2023年新增“进出平衡”转出项目占用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为9.36等,见下表:

3-2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转出项目

占用耕地等别情况表(单位:亩)

乡镇

项目名称

地类名称

国家利用等

平均利用等

8

9

10

11

麦架镇

曾开论种植基地药材

旱地

0.46

6.45

1.4

0

9.11

水田

0

0.17

6.24

0

9.97

小计

0.46

6.62

7.64

0

9.49

方孟强食用菌

旱地

0

0

1.66

0

10

贾江龙种植基地

旱地

0

0

10.2

0

10

水田

0

1.08

0

0

9

小计

0

1.08

10.2

0

9.9

王兴食用菌种植基地

旱地

0

8.01

0

0

9

张玉鹏食用菌种植基地

水田

0

26.06

0

0

9

合计

0.46

41.77

19.5

0

9.31

沙文镇

扁山农业设施

旱地

0

0.53

0

0

9

合计

0

0.53

0

0

9

都拉乡

都溪村1+1配套实施

旱地

0

11.97

6.64

0

9.36

水田

0

0

10.49

0

10

小计

0

11.97

17.13

0

9.59

冷水村林海松涛项目(观光旅游)

旱地

0

17.79

0

0

9

合计

0

29.76

17.13

0

9.37

牛场乡

牛场乡大山村大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

旱地

0

0

0

2.07

11

合计

0

0

0

2.07

11

总计

0.46

72.06

36.63

2.07

9.36

3)相关规划分析

转出耕地项目中,按照耕地转出控制要求,不得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包括:

(1)粮食功能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不得转出;

(2)补充耕地项目、垦造水田项目范围内的新增耕地和水田不得转出;

(3)拟建的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范围内不得转出。

本次新增转出项目均未纳入上述区域内,符合转出要求。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1新增“进出平衡”项目耕地转出分布图

3.1.2 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

白云区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主要包括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变更调查流出耕地共339.32亩,其中2021年度耕地转出120.91亩,2022年耕地流出218.41亩。

12021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情况

通过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梳理2020至2021年耕地流出图斑,套合现阶段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耕地“进出平衡”准入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图斑纳入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2021年度变更调查流出图斑中符合“进出平衡”共计面积120.91亩,其中旱地面积65.34亩,水田面积55.57亩。主要位于麦架镇、沙文镇、牛场布依族乡,详见图3-1,转出用地类型主要为果园、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详见图3-2。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22021年度各乡镇转出耕地占比情况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3 2021年度变更调查转出类型占比情况

3-3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1年度变更调查转出类型情况汇总(单位:亩)

乡镇

流出前

地类

流出后地类

合计

果园

其他园地

乔木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养殖坑塘

沟渠

设施农用地

艳山红镇

旱地

0

0

0.16

0

0.27

8.69

0

0

1.23

0.08

10.43

水田

0

0

0

0

0

2.71

0

0

0.75

0

3.46

小计

0

0

0.16

0

0.27

11.4

0

0

1.98

0.08

13.89

麦架镇

旱地

0

0.29

0

0.24

0

1.99

0

0

0.01

5.6

8.13

水田

0

0

0.04

0

0.47

3.83

0

0

0.06

19.64

24.04

小计

0

0.29

0.04

0.24

0.47

5.82

0

0

0.07

25.24

32.17

沙文镇

旱地

0.8

0

0.04

0

0.19

3.3

1.88

0

0

0.77

6.98

水田

8.34

1.02

0

0

9.68

1.01

0.29

0

0

0.78

21.12

小计

9.14

1.02

0.04

0

9.87

4.31

2.17

0

0

1.55

28.1

都拉布依族乡

旱地

5.08

0

0.03

0

0

1.28

0

0

0

0.52

6.91

小计

5.08

0

0.03

0

0

1.28

0

0

0

0.52

6.91

牛场布依族乡

旱地

23.97

0

0.93

0

6.04

1.94

0

0

0

0.01

32.89

水田

1.56

0

0

0.05

0.29

3.52

0.17

1.36

0

0

6.95

小计

25.53

0

0.93

0.05

6.33

5.46

0.17

1.36

0

0.01

39.84

合计

39.75

1.31

1.2

0.29

16.94

28.27

2.34

1.36

2.05

27.4

120.91

22022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情况

通过2022年度变更调查初步成果(2023年3月6日报部成果),梳理2021至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套合现阶段划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耕地“进出平衡”准入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图斑纳入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2022年度变更调查流出图斑中符合“进出平衡”共计面积218.41亩,其中旱地面积162.75亩,水田面积55.66亩。主要位于艳山红镇,转出用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果园和设施农用地。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42022年度各乡镇转出耕地占比情况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5 2022年度变更调查转出类型占比情况

3-4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2年度变更调查转出类型情况汇总(单位:亩)

乡镇

流出前地类

流出后地类

合计

果园

其他园地

乔木林地

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养殖坑塘

沟渠

设施农用地

艳山红镇

旱地

1.52

0

1.8

59.92

0.52

3

1.32

0

1.28

2.71

72.07

水田

0

0

0

15.75

0.1

2.17

0.22

0

3.3

0

21.54

小计

1.52

0

1.8

75.67

0.62

5.17

1.54

0

4.58

2.71

93.61

麦架镇

旱地

1.49

0

0.02

1.62

1.75

3.43

1.34

0

0.64

27.7

37.99

水田

2.39

0.58

0

1.12

0

0.37

0.3

0

0

0.52

5.28

小计

3.88

0.58

0.02

2.74

1.75

3.8

1.64

0

0.64

28.22

43.27

沙文镇

旱地

32.88

0

0

0.56

0

0.67

1.75

0

0

0.12

35.98

水田

12.11

0

0

1.36

0.68

0.92

0.72

0

0

0

15.79

小计

44.99

0

0

1.92

0.68

1.59

2.47

0

0

0.12

51.77

都拉布依族乡

旱地

0

0

0

8.17

0

1.03

1.1

0.57

0

0.25

11.12

水田

0

0

0.18

1.91

0

0.5

3.07

0

0

0.08

5.74

小计

0

0

0.18

10.08

0

1.53

4.17

0.57

0

0.33

16.86

牛场布依族乡

旱地

1.99

0

0.5

0.55

1.78

0.44

0

0

0

0.33

5.59

水田

3.51

0

0

0.09

0

0

0.74

2.97

0

0

7.31

小计

5.5

0

0.5

0.64

1.78

0.44

0.74

2.97

0

0.33

12.9

总计

55.89

0.58

2.5

91.05

4.83

12.53

10.56

3.54

5.22

31.71

218.41

3)耕地等别分析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变更调查共流出耕地339.32亩,根据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分析,其中占用耕地利用等分级中,9等耕地占比较大,面积215.99亩。白云区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占用耕地平均利用等为9.12等,详见下表3-5:

3-5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占用耕地等别情况表

单位:亩

年度

乡镇

流出前地类

国家利用等

平均利用等

8

9

10

11

2021年

艳山红镇

旱地

3.54

2.39

1.58

2.92

9.37

水田

0

1.43

2.03

0

9.59

小计

3.54

3.82

3.61

2.92

9.43

麦架镇

旱地

5.53

1.48

1.12

0

8.46

水田

0

24.02

0.02

0

9

小计

5.53

25.5

1.14

0

8.86

沙文镇

旱地

1.34

2.09

2.77

0.78

9.43

水田

0

20.83

0.29

0

9.01

小计

1.34

22.92

3.06

0.78

9.12

都拉布依族乡

旱地

0

0.68

4.02

2.21

10.22

小计

0

0.68

4.02

2.21

10.22

牛场布依族乡

旱地

0.01

28.88

0.29

3.71

9.23

水田

0

4.5

2.41

0.04

9.36

小计

0.01

33.38

2.7

3.75

9.26

合计

10.42

86.3

14.53

9.66

9.19

2022年

艳山红镇

旱地

2.25

60.97

3.84

5.01

9.16

水田

0

3.62

17.09

0.83

9.87

小计

2.25

64.59

20.93

5.84

9.32

麦架镇

旱地

0.34

31.33

5.91

0.41

9.17

水田

0

5.28

0

0

9

小计

0.34

36.61

5.91

0.41

9.15

沙文镇

旱地

32.88

1.87

0.56

0.67

8.14

水田

0

14.57

1.22

0

9.08

小计

32.88

16.44

1.78

0.67

8.43

都拉布依族乡

旱地

3.06

6.19

1.12

0.75

8.96

水田

0

3.56

1.99

0.19

9.41

小计

3.06

9.75

3.11

0.94

9.11

牛场布依族乡

旱地

0.44

1.82

3.33

0

9.52

水田

0

0.48

6.83

0

9.93

小计

0.44

2.3

10.16

0

9.75

合计

38.97

129.69

41.89

7.86

9.09

总计

49.39

215.99

56.42

17.52

9.12

4)相关规划分析

转出耕地图斑中,按照耕地转出控制要求,不得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包括:

(1)粮食功能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不得转出;

(2)补充耕地项目、垦造水田项目范围内的新增耕地和水田不得转出;

(3)拟建的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范围内不得转出。

本次年度变更转出图斑均未纳入上述区域内,符合转出要求。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图3-6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分布图

3.1.3 耕地卫片监督系统耕地转出

截止2023年3月16日,本次国家下发卫片监督系统图斑共1413个,经核实,全部图斑位于2022年白云区第三次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内,已全部纳入2022年度变更中,耕地转出和2022年变更调查转出重叠。

3.2 年度“耕地转出”汇总分析

综上,白云区“耕地转出”共计面积450.54亩,其中旱地转出面积295.27亩,水田转出155.27亩。转出的耕地质量平均利用等为9.18等。主要分布在艳山红镇、麦架镇等乡镇,详见下表3-6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转出汇总表。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3-7转出各乡镇占比情况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3-8转出类型占比情况

3-6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转出汇总表(单位:亩)

乡镇

2023年新增项目

2021年度变更调查

2022年度变更调查

耕地总流出

旱地

水田

小计

旱地

水田

小计

旱地

水田

小计

旱地

水田

合计

艳山红镇

0

0

0

10.43

3.46

13.89

72.07

21.54

93.61

82.5

25

107.5

麦架镇

28.18

33.55

61.73

8.13

24.04

32.17

37.99

5.28

43.27

74.3

62.87

137.17

沙文镇

0.53

0

0.53

6.98

21.12

28.1

35.98

15.79

51.77

43.49

36.91

80.4

都拉布依族乡

36.4

10.49

46.89

6.91

6.91

11.12

5.74

16.86

54.43

16.23

70.66

牛场布依族乡

2.07

0

2.07

32.89

6.95

39.84

5.59

7.31

12.9

40.55

14.26

54.81

总计

67.18

44.04

111.22

65.34

55.57

120.91

162.75

55.66

218.41

295.27

155.27

450.54

第四章年度耕地“转进”情况分析

4.1 耕地转“进”地块情况分析

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提取二调为“耕地”三调为“园地”、“灌木林地”及种植属性为“即可恢复”与“工程恢复”的图斑作为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恢复潜力图斑来源进行外业核实,根据白云区2023年度转出耕地面积总体情况,转进耕地实施难易程度,本次优先使用园地作为恢复耕地来源。

本轮白云区核实可用作转进耕地的园地图斑共计239个,共计面积1945.45亩,其中可用来恢复耕地潜力占比最高地类为果园,其次为其他园地。

4-1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各乡镇核实拟转进耕地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乡镇

茶园

果园

其他园地

合计

艳山红镇

0

88.56

19.35

107.91

麦架镇

0

132.8

28.83

161.63

沙文镇

0

313.61

340.41

654.02

都拉布依族乡

101.53

60.8

0

162.33

牛场布依族乡

9.03

720.18

130.35

859.56

总计

110.56

1315.95

518.94

1945.45

拟转进耕地方向结合二调耕地方向分析,白云区恢复旱地潜力1184.56亩,恢复水田潜力716.12亩。

4-2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各乡镇拟转进耕地恢复方向统计表(单位:亩)

乡镇

拟恢复方向

合计

旱地

水田

艳山红镇

82.5

25.41

107.91

麦架镇

71.2

90.43

161.63

沙文镇

352.84

301.18

654.02

都拉布依族乡

99.89

62.44

162.33

牛场布依族乡

618.03

241.53

859.56

总计

1224.46

720.99

1945.45

4.2 拟转进耕地分析

根据“以进控需、先进后出、实事求是”的原则,实施“进出平衡”耕地转进工作,严格遵守“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占田补田”等原则。根据白区云2023年拟转进耕地地块和各乡镇流出耕地情况分析,2023年拟实施地块78个,共455.58亩,详见下表。

4-4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各乡镇2023年拟实施地块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乡镇

旱地

水田

合计

艳山红镇

82.5

25.41

107.91

麦架镇

74.74

63.12

137.86

沙文镇

43.77

37.05

80.82

都拉布依族乡

54.73

16.85

71.58

牛场布依族乡

41.55

15.86

57.41

总计

297.29

158.29

455.58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4-1 耕地拟转进潜力图斑地块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4-1(续)耕地拟转进潜力图斑地块

4.3“转进”地块可行性分析

4.3.1稳定性分析

优先选择与现有耕地集中连片、单独地块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地块作为“耕地转进”地块。通过对拟转进的地块周边设施分析、群众意愿程度、整治难易程度等方面综合评价,拟转进地块可以长期稳定耕种利用。

4.3.2与相关规划衔接

(1)三区三线划定衔接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发〔2023〕19号)《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本次拟转进耕地避免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重叠。经叠加白云区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3年1月5号部反馈成果),本次拟转进耕地未与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重叠。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4-2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拟转耕地与三区三线关系图

(2)批地衔接

为保证后期恢复耕地项目施工,避免与已批已供地块产生矛盾,叠合本次拟恢复耕地区域与白云区最新批、供地数据,未发现重叠区域。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4-3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拟转进耕地与批地关系图

(3)其他衔接

经叠合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用地不得纳入“进”的范围;地质灾害区、25 度以上陡坡、河湖范围、受污染等不能长期稳定利用的地类范围不得纳入“进”的范围,本次白云区拟转进耕地区域未与该限制区域重叠。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4-4白云区(不含高新区)拟转进耕地与其他衔接关系图

第五章耕地“进出平衡”分析

5.1 耕地“进”“出”地块面积平衡分析

根据我区2023年度转出数据,需转出耕地共计450.54亩,其中旱地面积295.27亩,水田面积155.27亩,根据2023实施安排及我区恢复潜力,拟转进旱地面积295.27亩,水田面积155.27亩,可达到“数量不降低”要求。根据白云区各乡镇潜力分析,各乡镇潜力均能满足需求,详见下表。

5-1 白云区(不含高新区)各乡镇核实拟转进、转出

耕地情况分析表(单位:亩)

乡镇

转出总耕地

拟转进耕地潜力

转入-转出

是否能乡镇平衡

平衡方式

艳山红镇

107.5

107.91

0.41

乡镇平衡

麦架镇

137.17

137.86

0.69

乡镇平衡

沙文镇

80.4

80.82

0.42

乡镇平衡

都拉布依族乡

70.66

71.58

0.92

乡镇平衡

牛场布依族乡

54.81

57.41

2.6

乡镇平衡

总计

450.54

455.58

5.04

5.2 耕地“进”“出”地块质量平衡分析

根据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我区转出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为9.2等,我区拟转进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不低于9.2等。具体转进时,采取工程措施增加覆土厚度、改善土壤质地等满足转进耕地等别,转进耕地验收时,拟采用第三方检测机构等检测化验达标方可通过验收,保证“质量不降低”。

5.3 耕地“进”“出”地块空间布局分析

我区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将与坝区、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园地等整治恢复为耕地,推动优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

我区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优先选择零星分散、质量较低、难以长期稳定利用、不宜集中连片耕作管护的耕地,白云区共转出耕地450.54亩,其中艳山红镇107.5亩,麦架镇137.17亩,沙文镇80.4亩,都拉布依族乡70.66亩,牛场布依族乡54.81亩;白云区转进耕地潜力为1945.45亩,2023年实施455.58亩,其中艳山红镇107.91亩,麦架镇137.86亩,沙文镇80.82亩,都拉布依族乡71.58亩,牛场布依族乡57.41亩。图斑分布见图5-1。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5-1白云区(不含高新区)2023年耕地转出、进图斑分布图

5.4 耕地“进出平衡”统筹分析

通过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了白云区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中对耕地资源的“非粮化”现象发生。“进出平衡”保障了农用地整体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优化了农用地结构布局,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保护粮食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等的可持续协同发展。“进”将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为耕地,拓宽了补充耕地的渠道和方式,缓解了因后备资源不足导致的补充耕地压力;“出”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仅保持农用地内部地类结构的动态平衡,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加快了水库建设过程中对淹没区用地、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的用地管理效率。

第六章“进出平衡”实施方案

6.1 耕地“进出平衡”实施安排

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项目实施开展原则上由乡镇或其下属具有法人资质的位作为建设单位。

本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转“进”地块在总体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未纳入区级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转“出”项目,不得擅自转变耕地用途。

耕地转进地块的整治方向为旱地面积295.27亩,水田面积155.27亩,主要工程设计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

年度耕地转“进”地块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立项阶段。(4月-5月)

(2)项目实施阶段。(6月-8月)

(3)竣工验收、日常变更举证、备案建库阶段。(9-12月底前)

6.2 耕地“转进”实施

6.2.1耕地转进土地复垦质量标准

根据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及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技术方法,选取国家利用等作为综合评价耕地等别指标,利用加权平均算法计算平均国家利用等,计算出各乡镇需转出的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在乡镇实施“进出平衡”转进耕地时,严格参照所占用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级进行恢复,保障耕地“质量不降低”。

按照白云区2020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数据分析,白云区需根据转出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恢复耕地,达到耕地“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根据《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贵州省新增耕地核定技术指引(试行)》、《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黔国土资发[2009]139号),结合拟恢复耕地方向,年度耕地转进复垦标准详见下表:

6-1 耕地转进土地复垦质量标准

复垦方向

指标类型

基本指标

控制标准

耕地

旱地

地形

平整坡度/(°)

25

土壤质量

有效土层厚度/cm

40

土壤容重/(g/cm3

1.4

土壤质地

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

砾石含量/%

15

有机质

1

PH

5.5-8.0

配套设施

排水

二十年一遇

灌溉

非充分灌溉

道路

通达率70%

生产力水平

产量/(kg/hm2

四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同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水田

地形

平整坡度/(°)

10

平整度

田面高差±3cm之内

土壤质量

有效土层厚度/cm

50

土壤容重/(g/cm3

1.35

土壤质地

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

砾石含量/%

10

有机质

1.2

PH

5.5-8.0

配套设施

排水

二十年一遇

灌溉

充分灌溉

道路

通达率70%

生产力水平

产量/(kg/hm2

四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同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6.2.2耕地整治恢复来源调查

根据年度耕地“转进”情况分析,白云区共有恢复潜力5736.45亩,通过各乡镇实地调查,征求权利人意见,有1945.45亩园地能恢复为耕地,根据各乡镇耕地“转出”情况,,2023年拟实施地块78个,共455.58亩。

6-2各乡镇2023年拟实施地块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乡镇

旱地

水田

合计

艳山红镇

82.5

25.41

107.91

麦架镇

74.74

63.12

137.86

沙文镇

43.77

37.05

80.82

都拉布依族乡

54.73

16.85

71.58

牛场布依族乡

41.55

15.86

57.41

总计

297.29

158.29

455.58

6.2.3耕地整治恢复实施

耕地整治恢复实施有各乡镇组织完成,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监督和验收。根据地块难易程度确定耕地整治恢复实施方向。

(1)地块内果树较小、较少,地块内土资源丰富,可组织村民进行自行清除、翻耕复垦工作。

(2)地块内果树较大、较多,村民不能自行拔除;地块内土资源不能满足复垦要求;需要规划设计修建基础设施等情况,可由乡镇统一立项,组织实施单位进行统一实施恢复。

6.3 耕地“转进”验收要求

验收地块基本能达到净、平、厚、细、齐。

净:复垦地表上的非粮食作物类要彻底清除,并清运干净;

平:复垦地表要平整,有一定坡度的地块采取梯田平整方式,对高差较大的田坎应采取护坡等加固措施;

厚:翻耕深度和耕作层厚度应满足耕种条件,并及时进行耕种;

细:复垦地表土地不能板结,土质要疏松细密;

齐:复垦地块相关配套设施齐全,确保排灌畅通,通行方便。

验收标准参考《贵州省新增耕地核定技术指引(试行)》、《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等规范标准文件要求。

(1)项目合规性

将项目的新增耕地范围线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城镇开发边界、已经或者规划的退耕还林区域、水利工程和河湖管理区域、大于25度陡坡耕地进行比对分析,不得重叠。

(2)新增耕地合理性

新增耕地来源应符合相关规定。

来源于田坎的,要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和相应的工程措施,实施前的田坎面积不能大于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田坎系数计算的田坎面积,补充以整理前后需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并附前、中、后影像资料。

(3)资料规范性及数据准确性

根据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资料及项目实施前、竣工后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实地照片、360度视频等材料,对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新增粮食产能等数据准确性、关联性以及逻辑合理性进行核查,确保图文表数据一致。

(4)年度耕地等别更新评价、新增粮食产能计算暂依据现行的农用地分等相关规程与技术流程评定,“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发布后按新要求进行评定。

核定方法:项目区地类认定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0年度试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明确的调查认定标准执行。

开工前地类认定:依据项目开工前最新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结合实地测量数据确定;

竣工后地类认定:依据项目竣工图以及相关实地调查测量成果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运用遥感技术等对竣工后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认定。

达到验收标准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部门联合出具耕地转进地块认定(验收)意见,见附件1。

6.4 耕地“转进”后期管护要求

转进耕地后期管护方面,属地乡镇需签署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复垦地块管护移交协议,要履行好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第一要加强设施管护。新增耕地项目区内的田间道路、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护,确保道路、沟渠、蓄水池等附属设施完整、安全,满足耕地项目生产需求。第二要加大种植监管。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对新增耕地为水田的,要求必须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生农作物;新增耕地为旱地的,必须种植粮食、油类、蔬菜及饲草饲料生产等农作物。新增耕地严禁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建设占用等破坏耕地的行为,严禁出现弃耕、撂荒等现象。第三要重视地力培护。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农艺技术应用,加强新增耕地耕作层地力培育,提升土壤肥力,提高种植效益,增加土地产出,进一步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和耕地质量。

白云区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复垦地块管护移交协议模板见附件2。

6.5 耕地“转出”实施

6.5.1新增“进出平衡”项目转出实施

按照“谁使用”“谁平衡”“先平衡”“后使用”的原则,各乡镇根据新增转出项目占用一般耕地数量,先完成整治恢复耕地实施,验收完成后进行系统填报工作,再进行项目建设实施。

(1)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

对新增“进出平衡”项目占用的一般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在周边选定储存区,存放表土以便后期利用。

(2)组织实施

为更好地完成表土剥离利用工作任务,由“白云区人民政府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建立地方权属调整小组、施工小组、监督小组,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验收、资金和物资使用等工作。该工作由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白云区自然资源局和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和实施监督机构。

(3)保障措施

耕作层剥离保护的经费问题。耕作层剥离、运输和填入的经费在新增耕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土地整治经费中解决,并纳入计划管理。

提前做好土壤剥离、运输和接纳分配方案,优化匹配剥离后的土壤用途和运距,节约剥离运输成本和有效的改造中低产田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打好基础。

6.5.2年度变更调查转出实施

根据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转出图斑情况,各乡镇组织核实转出图斑,对能进行整改的抓紧时间整改,整改后重新举证;对不能实施整改的,纳入耕地进行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同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第七章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高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荣武区政府副区长

张顺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明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克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兴奇区发改局局长

赵勇区财政局局长

徐永科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孟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邓胜元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局长

魏武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华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卫平艳山红镇镇长

鄢皓麦架镇镇长

左杰沙文镇镇长

兰正大都拉布依族乡乡长

易鑫牛场布依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耕地“进出平衡”日常工作,由徐永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丰、刘培磊、余邦伟、刘显武(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进出平衡”工作联络机制。

7.2 资金保障

在总体方案编制阶段明确耕地转出实施主体的责任,由占用耕地方作为资金支付方,按照拟占用的耕地面积、质量状况缴纳相应的资金后,才能使用耕地,避免后期任意占用耕地,有效遏止耕地“非粮化”。同时,考虑到群众个体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林果粮间作及其他可能导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减少的情形,难以有效征收耕地恢复资金,因此,政府需要预估耕地转出量,确需政府承担的相关费用根据白云区乡(镇)办事处财政体制承担相关责任。

7.3 部门分工保障

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上报的本年度计划将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情况拟定我区耕地“进出平衡”年度计划,摸清全区耕地“进出平衡”资源总量,统计分析我区年度耕地变化情况,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指导乡镇实施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将整治后耕地纳入年度变更调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编制“进出平衡”方案所需农业、水利方面的基础数据,统筹全区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时序,拟定产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实施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提供相关水土保持政策服务、技术指导,耕地质量和等级评定,参与审核年度“进出平衡”方案及验收,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后耕地种植。

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参与项目实施中环保政策服务、技术指导、行业协调和项目验收;参与审核“进出平衡”方案及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审核“进出平衡”方案评估论证和出具相关意见、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乡(镇):参与本行政区范围内的“进出平衡”图斑外业核实;摸清本辖区耕地“进出平衡”资源情况,结合需求确定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占用及恢复地块的项目清单、需求规模、时序安排、具体位置等,并组织具体项目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严格管控本区域未经批准擅自流转耕地改变用途,或者造成耕地耕作层破坏,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等行为。

7.4 日常监管保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1号)要求,及时系统填报日常流入流出信息,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强化对耕地“进出平衡”组织实施的全流程监管。

未按总体方案实施的“耕地转出”地块,由区级人民政府责令整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备案的“耕地转进”项目经抽验不合格的,将从备案监管系统中予以剔除,不予入库。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涉及违法用地的按规定查处整改。

7.5 监督考核保障

层层压实压紧各部门、乡(镇)责任,将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纳入区级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对工作中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

7.6 工作宣传保障

成立工作宣传小组,负责加强对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进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在耕地整治恢复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系统谋划,稳妥推进,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第八章附件

附件1: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认定(验收)意见

附件2: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复垦地块管护移交协议

附件3: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图斑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件4: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图斑分布图

附件1

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认定(验收)意见

XX项目涉及占用白云区耕地XX公顷(其中水田XX公顷),按耕地进出平衡要求需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目前,我区已在X乡(镇)X村将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XX公顷(其中水田XX公顷)。

经我局现场踏勘及内业核实,补充耕地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地类为XX(填写园地、林地、草地等具体地类),于20XX年X月恢复为耕地,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关于耕地的认定标准。我区将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加强后续监督监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在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按规定变更为耕地。

白云区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2:白云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复垦地块管护移交协议

乡镇村组地块编号:

复垦地块所在地

复垦类型

复垦面积

水田、②旱地

移交单位(章)

移交职责:

年月日

1、移交单位将工程移交给接收单位管理使用,提供相关图纸及管理规范,并对本项目使用管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内为工程质量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如接收方发现工程损坏,且是由于施工质量而影响的,由移交方通知施工单位负责整改。

监督单位(章)

监督单位职责

年月日

1、制定出台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奖惩办法,将项目后期管护作为考核村支两委班子的一项目标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并与提拔使用干部和选举村支两委班子相挂钩。

2、做好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引导群众并监督种植作物三年以上。

接收单位(章)

接收单位职责

年月日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严格按照《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管理规定》对接收的项目工程进行管护(包括维修管护及安全责任),确保其合理、有效地投入使用。2、超过一年(自验收之日起)保质期后,按照“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由接收单位自筹资金进行后期管理和维护项目工程。引导群众种植作物三年以上。3、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将工程及设备变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

本协议一式肆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监督单位各执壹份,壹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附件3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图斑土地利用现状图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附件4: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图斑分布图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云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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