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2022-06-27 10:13
  • 文号
    白府办函〔2022〕3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城发集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力度,稳步巩固、拓展、提升“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牢牢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的底线,全面夯实推进乡村振兴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分级分类开展政策培训

邀请省、市专家对全区乡、村两级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干部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培训,重点对“3+1”保障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监测标准、监测对象、监测方式、家庭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支出(生产经营性支出)及计算周期等进行全方位培训讲解,确保乡、村两级干部精准掌握相关扶政策和熟练计算家庭收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逐项逐块全面摸清底数

1.全面摸清农村人口底数。对全区农村户籍人口数及户数进行全面摸排,由区公安分局提供全区各乡(镇)农村户籍户数人数基本情况,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对辖区内各村、组农村户籍人口实际人数及户数进行全面摸排,于6月30日前摸排完毕,并填写《白云区2022年农村人口底数摸排登记表》(详见附件1),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乡<镇>)

2.全面摸清农村住房底数。由区住建局牵头,结合白云区“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各乡(镇)对全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危房进行摸排,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对排查发现的老旧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评定),建立农村住房台账和老旧危房台账,于6月30日前摸排完毕,并填写《白云区2022年农村住房统计表》(详见附件2)及《白云区2022年老旧危房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指导做好2021年度后评估考核反馈10户住房问题的整改工作,各乡(镇)于6月10日前将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全面摸清农村家庭收入底数。结合2022年白云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摸排所有农村户籍家庭(监测户、普通农户)“3+1”保障和收入情况,重点核准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支出,精准计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对于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有重、慢病患者家庭,需综合考虑教育刚性支出及就医合规自付支出。针对8户监测户填写《白云区监测户明白卡(2022年度)》(详见附件4),更新监测户“一户一档”资料;普通农户填写《白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户户成效卡(2022年度)》(详见附件5)。

各乡(镇)于5月30日前摸排完毕,并报送明白卡、成效卡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对排查发现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各乡(镇)要按程序及时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帮扶,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全面摸清特殊群体底数情况。对全区特殊群体底数进行全面摸排,一是由区教育局牵头,对农村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外来随迁子女)及享受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并填写《白云区2022年在校学生统计表》(详见附件6)。二是由区民政局牵头,对全区农村户籍低保对象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核准核清低保补差抵扣部分,收集相关印证资料,并填写《白云区低保对象统计表》(详见附件7)。三是由区卫健局牵头,对全区农村户籍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填写《白云区家庭医生签约统计表》(详见附件8)。四是区卫健局与区医保局加强联动协作,对全区农村户籍重、慢病患者情况进行摸排,加强慢病卡办理宣传,全面摸排全区慢病卡办理情况,并填写《白云区重大疾病名单统计表》(详见附件9)、《2022年白云区慢病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10)及《白云区慢病卡办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1)。五是由区医保局牵头,对全区农村户籍特困供养、低保对象、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保情况及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并填写《白云区2022年乡村振兴特殊群体参保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六是由区残联牵头,对全区农村户籍残疾人家庭生活情况及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填写《白云区残疾人群体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3)。七是由区房征局和区土征办牵头,于6月10日前反馈全区2013年以来被征收农户名单,各乡(镇)具体负责,对辖区内被征收农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填写《白云区被征收农户统计表》(详见附件14)。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于6月30日前完成上述特殊群体摸排工作,并报送相关统计表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八是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指导各乡(镇)对省乡村振兴云每月反馈预警进行核实和处理,建立贵阳市白云区防贫预警线索处置台账(详见附件15),各乡(镇)于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台账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房征局、区土征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突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

1.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区住建局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结合此次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等级为B级的住房,指导各乡(镇)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修缮加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等级为C、D级住房,一是指导各乡(镇)对房屋进行挂牌、围挡,在房屋周围拉设警戒线,确保安全距离,并设置警示警戒标识,禁止人员进入。二是指导各乡(镇)核实是否违反“一户一宅”、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以及三规相关情况,并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自规综执支队空间规划六科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出住房保障处置意见。三是针对每户老旧房,由区住建局提出“一户一策”长效整治方案,各乡(镇)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抓好落实,避免出现两头居住及危房住人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加强教育保障动态监测。区教育局严格落实“双线”责任制和“七长”工作制,强化摸排,实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日调度”和“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区农村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学校学习的特殊群体,由学校组织开展上门送课,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法定年限义务阶段教育。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一是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每年新学期开学,区教育局向所有学校发放资助明白卡,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了解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二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外来随迁子女)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三是按时发放学生资助,确保学生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对家庭困难,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的学生及时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应乡(镇),按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强医疗保障动态监测。区医保局扎实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对象、监测户参保工作,并按资助标准落实参保资助。落实“三重医疗保障”,区内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左右。建立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对看病住院就诊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单次或累计)的一般农户进行预警。

区卫健局根据工作职责,一是做好监测人群(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特困户等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6月30日前确保上述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二是认真落实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重点保障我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三是督促区内定点医院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大病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乡镇卫生院对出院大病患者持续进行后续管理。对家庭困难,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应乡(镇),按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加强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区残联一是每月25日前反馈新增农村户籍办证残疾人(一级、二级、三级精神和智力)预警线索名单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二是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区民政局按照一级重度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80元/人·月、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40元/人·月标准按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是加强对残疾人群体家庭“3+1”保障情况及家庭收支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残疾人自主申报、基层排查、残疾人动态更新入户登记及走访探视机制,村级残协每月入户1次,乡级残联每季度入户1次,区残联随机抽查,重点关注残疾人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和因学等导致的家庭收入减少和支出增加,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及时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应乡(镇),按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残联;责任单位:各乡<镇>)

5.加强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区民政局一是按照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对乡村振兴云反馈的数据开展入户核查,实时做好新增残疾家庭、突发疾病家庭、新增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工作,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二是收入核查再精准,针对2022年度核查情况,7月底之前完成在册低保对象各项收入再核实工作,并向低保对象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3+1”保障情况及家庭收支情况的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兜底保障政策的执行及调整对农村户籍人口收入的影响,尤其是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和因学等整户新识别的低保对象,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群体,及时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应乡(镇),按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加强被征收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各乡(镇)加强对被征收农户家庭“3+1”保障情况及家庭收支情况的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征收时间较长、赔偿款项较少,且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或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家庭,每季度对在册被征收农户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房征局、区土征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7.加强对省乡村振兴云预警农户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各乡(镇)每月及时核实省乡村振兴云反馈预警农户家庭“3+1”保障情况及家庭收支情况,对因病住院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的农户,及“3+1”保障存在问题且依靠农户自身力量不能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照程序纳入监测并开展帮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多措并举促进农户增收

1.促进监测户增收。对认定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增收,每户监测户明确区、乡帮扶责任人各一名,实行“双责任”包保,区级帮扶人员为监测户所在村包保联系单位干部(原则上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帮扶人员为乡(镇)政府中层以上干部,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逐户制定帮扶方案并落实帮扶措施和计划,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开展产业帮扶,对监测户申请的5万以内小额信贷予以贴息;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开展就业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有在校学生就读的监测户家庭,按政策进行教育专项救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为所有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对监测对象中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落实社会基金救助。2022年实现监测户户均增收9000元以上,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促局、区交运局、区人社局、区委办、区融媒体中心、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

2.促进普通农户增收。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构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和生产体系,支持发展“四子微园”,对食用菌、蔬菜、果树、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示范种植给予补贴,引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持续巩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以工代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构建都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力支持农民创业,拓宽林下产业收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平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发展模式,实现农民稳定增收,积极推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金融创新。着力构建都市现代农业要素保障体系,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宅基地,用好集体建设用地,提升就业培训质量,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就近务工。大力构建都市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体系,盘活农村闲置房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就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特困、低保、残疾人护理、基本养老保险等补贴政策。2022年,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达到26373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三变”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商促局、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由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

(二)强化统筹调度。原则上每月由区委或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一次白云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调度会议,调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妥善处置现有问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新出现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组成检查组,每月开展督促检查不低于一次,根据督导和检查结果通报相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跑偏”和“走样”问题。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职责职能,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于每月13日和27日前报送《白云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存在问题排查表》(详见附件16),于每月27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信息等内容书面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略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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