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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发文时间
2020-01-03 10:25 -
文号
白府办发〔2020〕1号 -
是否有效
否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19年今冬明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春历来是火灾高发的季节。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区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切实减少亡人火灾,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斌(区政府办主任)
易志勇(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曾庆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叶 波(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李颖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淳子为消防安全委员会专职文员,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由于该项工作是阶段性工作,工作完成后自行取消。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国家层面部署开展的消防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乡(镇)、社区、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开展的三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查处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做好最后阶段的收官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区场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电力部门要加强农村配电网检查,改造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各乡(镇)、社区要组织开展进门入户检查,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建立常态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各乡(镇)、社区、行业部门应于全国“两会”结束后向区安委办、消安委办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扎实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 各乡(镇)、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要借力物防技防手段,消防大队要推动责任主体单位安装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大数据产品”,并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监管云平台”,推动安装客流监控设备。12月30日前,区安委会统筹,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区场监管、应急、能源(电力)部门和消防大队要按照职能职责,集中查处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商业综合体)突出隐患风险,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 12月30日前,由消防大队牵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至少打造1个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工作示范标杆单位。
3.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区安委办牵头,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贵阳市安委办关于转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任务清单、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生产、销售、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在2020年2月28日前,市场监督部门要组织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销售商家、维修经营者全部检查一遍;在2020年2月28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至少督促1个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2个老旧住宅小区建成相对独立的安全停放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充电设施。各乡(镇)、社区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劝导整改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4.持续开展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大检查。区文旅部门牵头负责,应急、消防等部门协同参与,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对博物馆、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督促整改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问题,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设施,建强应急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2020年2月28日前,文旅部门要督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
1.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社区、有关部门要始终将高层建筑作为防范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堵塞、管道井未封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公安、民政、司法、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燃气等部门、单位要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大队要组织住建、电力、燃气等部门,对本地区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高层建筑开展“专家会诊”,联合治理隐患,固化工作模式,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住建部门要指导各地简化申报审批程序,在紧急情况下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整改建筑火灾隐患。2019年内,消防大队要推动有自动消防设施且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智慧消防大数据监管云平台”。
2.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黔东南州岑巩县“8.22”、剑河县“10.6”园区火灾事故教训,工信部门、工业园区属地政府或社区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排查,对人员违规住宿、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瘫痪、日常管理混乱等重点问题实施集中整治。要根据排查整治情况,针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灾害事故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要梳理形成工业园区安全工作的负面清单,报请区政府采取关停、搬迁等最严措施,确保安全。工信部门要指导园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工业园区消防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指导驻园企业完善消防审核、验收手续。2020年2月1日前,区政府要明确责任部门,牵头组织打造1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工业园区标杆单位,筹备召开“全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现场会”,推动全区工业园区规范管理。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对行业主管领域的社会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员工集体宿舍、群租房、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真检实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其中,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特别是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检查。民政部门、消防大队要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施工人员宿舍、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4.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专项行动,加强化工园区、易燃易爆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安委会要组织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乡镇、社区、各行业部门,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按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800-2013),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小型经营场所、家庭作坊开展检查,实施消防安全改造,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规操作、危化品存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乡(镇)、社区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家庭作坊进行全面排查;消防大队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抽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列管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要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小旅馆、小酒吧等小型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规定,实施消防安全改造,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6.开展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区、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三级包保原则,从消防组织、制度、队伍、器材等四个方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社区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和50户以上木质建筑密集村寨,要逐一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对账销号,逐一解决。各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督促落实重点人群的监护措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2019年底前,各乡(镇)、社区要组织二类以上重点村寨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重点村寨要全部安装运用“农村消防综合管控系统平台”。
7.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社区要组织力量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以及消防大队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站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乡(镇)、社区要结合区域实际,按照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1.用好媒体宣传资源。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级主流媒体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开设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冬防宣传专栏,大力刊播冬春火灾防控动态,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宣传生产经营企业、城中村出租屋、电动车火灾预防知识,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工信部门要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企业利用手机短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社会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大队要用好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形成宣传矩阵,普及常用性、实用性强的消防安全知识。
2.拓展消防宣传渠道。各乡(镇)、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利用公共资源开辟消防宣传新途径,在各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LED显示屏、户外广告视频、楼宇视频、电视开机画面、网吧开机画面、电影院映前广告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提示、海报和公益广告。依托楼宇视频广告,公交车、出租车灯箱广告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3.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大队要深入农村、社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城中村、出租房等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要针对“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面对面”和“手把手”的开展冬季用电用火常识宣传教育。人社部门要督促各社会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消防大队要指导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各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要组织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级各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级省“两会”前,各相关部门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要组织对考场、阅卷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实施驻勤巡防,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乡(镇)、社区、各有关部门应于每月18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情况(工作情况、突出风险、工作措施、意见建议)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箱2275690069@qq.com),消委会办公室每月汇总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本级政府专报有关情况。
(二)集中培训发动。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科室负责人集中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要深化培训发动,组织乡(镇)、社区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以及基层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培训,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督促社会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检查安全、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2019年12月31日前,社会单位要全部开展完成“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
(四)严格执法检查。消防大队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督办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重点约谈推进。区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社区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负责人。消防大队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六)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消防大队、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1月2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分别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各乡(镇)、社区、行业部门应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本级本部门工作方案扫描传送区消委会办公室(邮箱:2275690069@qq.com)。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级各部门部门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开展自查检查。针对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至3月底)。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社区、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政府督察督办和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强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研发和推广,用“技防”取代部分“人防”。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督办督查局、区消安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时前、事中监管和问责;要严格火灾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社区、各行业部门应于2020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向区消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熊江春;联系电话:13984041784;邮箱:2275690069@qq.com;传真:0851-84872565。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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