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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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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19-02-14 11:00 -
文号
白府办发〔2019〕12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白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贵阳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电〔2019〕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针对还在适用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以区委、区政府联合行文或区政府行文,区委办、政府办联合行文或区政府办行文的规范性文件,各职能部门(包括乡(镇)政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日常主管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以部门为主体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发布者清理。
二、清理标准
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照以下标准提出意见:一是与本次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不一致的。二是与新修改或新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市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和市政府规章等不一致,与国家部门规章和国家、省市文件不协调的。三是其内容已严重滞后或被上位法所覆盖,或与机构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的。四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清理的其他内容。
三、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
本次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和一名具体经办人,切实开展相关清理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的发生,如果省、市督查出现漏报或瞒报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涉及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在清理完成后要认真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无具体内容的单位在标题栏填写“无”),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9年3月5日前报区司法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未按时报送的单位,将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标中扣减相应的分值。(联系电话:84616639,QQ邮箱:491456150)。
(二)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2月15日前,由区司法局牵头,拟定清理通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召开清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 。
2.是清理并提出建议阶段:2019年2月25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白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表》(见附件),并附电子文档,由区司法局审查后汇总后上报。
3.综合审查阶段:2019年3月5日前,由区司法局与清理单位根据清理修改或废止建议进行综合审查,形成送审稿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4.提请审议和公布阶段:2019年3月10日前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将清理情况以及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后及时公布实施。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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