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9〕1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9-02-12 | 发布时间: | 2019-02-12 22:1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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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9〕14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
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请予审批〈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二、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作为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三、请你局加强统筹,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系统提升工程PPP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规范运作、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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