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城市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840 成文日期: 2019-03-19
文 号: 观府办发〔2019〕1号 发布时间: 2019-03-19 11:27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城市乱象治理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社区),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贵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城市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山湖区城市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徐仕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进(区交管分局局长)

陈建超(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阮云龙(区环卫所所长)

胡连书(区市政处处长)

黄燕斌(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但成明(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

磊(朱昌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斌(百花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凯(金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本(金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申飞勇(金麦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尹明珠(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琳(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毅(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

杨荣清(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勇(逸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斌(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谢伟伟(观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三个工作专班,形成一办三专班运行模式,负责全区及重点区域各项乱象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工作。(一)贵阳北站工作专班

黄燕斌(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伟(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

陈俊涵(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贵(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陈俊涵(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庭开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申建军(区公安分局大关所副所长)

夏锦江(区公安分局大关所民警)

(区交管分局民警)

成(区交管分局警务助理)

李昕烨(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区环卫所工作人员)

办公室由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工作职责:制定辖区乱象综合整治方案,牵头组织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针对区域内非法营运、喊客拉客、乱停乱放、环境脏乱差等城市乱象,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二)西南商贸城工作专班                  

但成明(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

陈先学(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

(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健(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雷云龙(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区公安分局宾阳所民警)

静(区公安分局宾阳所民警)

(区交管分局民警)

申江波(区交管分局警务助理)

(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区环卫所工作人员)

办公室由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针对金阳客车站以及区域内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非法营运、喊客拉客、“”三车等城市乱象,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新世界绿地联盛工作专班                  

涛(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超(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鹏程(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李才进(区交通局外勤执法人员)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罗淇丹(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区公安分局新世界派出所副所长)

理(区公安分局新世界派出民警)

(区交管分局民警)

朱佳义(区交管分局警务助理)

(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区环卫所工作人员)

谭学文(深圳住宅物业绿地联盛物业经理)

办公室由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工作职责:制定辖区乱象综合整治方案,牵头组织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针对区域内城市综合体存在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夜市摊区、城区养犬、户外广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等城市乱象,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

30天(2019310日至2019410日)。

主要内容:集中全区力量,全力做好三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城区夜市摊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非法营运、城区养犬、城区背街小巷脏乱差、城市窗口及大型城市综合体、户外广告、汽配市场、垃圾处置、网络空间等12个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治理。

(二)巩固提升阶段

30天(2019410日至2019510日)。

主要内容:由各镇(社区)、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在各区域内设立固定岗亭对周边区域城市乱象进行管控,利用一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辖区内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长效巩固阶段

长期开展。

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城市乱象管控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区要求给予支持和保障,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城市乱象现象反弹,确保到2020年底,城区乱象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城市品质的跨越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出勤时间

时间:08:00-20:00(北站及有夜市摊区的区域需增加夜间

执勤,时间:21:00-23:00

(二)具体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

1.专班工作要求及内容。牵头做好区域内三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城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城区夜市摊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非法营运、城区养犬、城区背街小巷脏乱差、户外广告、汽配市场、垃圾处置、网络空间等城市乱象综合治理工作。每天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1篇工作信息;每周向区政府报送1次工作信息。    2.各镇(社区)工作要求及内容。针对全区梳理的重点乱象整治区域开展整治工作(详见附件)。结合观山湖区城市乱象治理工作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个乱象、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治方案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三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夜市摊区、违法建筑、城区养犬、背街小巷脏乱差、户外广告等城市乱象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每天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1篇工作信息,每周向区政府报送1次工作信息。

(三)督查要求

区乱象治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区及重点区域各项乱象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区乱象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各牵头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对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切实强化跟踪问效,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0193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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