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798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 文 号: | 20171214129489 | 发布时间: | 2017-12-14 10:02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 文件有效性: | 是 |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我区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各制定单位征求意见后,现确定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52件,拟修改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11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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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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