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754 成文日期: 2016-12-09
文 号: 20161209104736 发布时间: 2016-12-09 15:09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观山湖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2月9日

观山湖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贵阳市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坚决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区政府冬防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区属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越(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 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邰建民(区公安分局政委)

  于海文(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督办督查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

  三、工作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

  四、工作任务分工和整治重点

  (一)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各乡(镇)、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在重大活动、“两节”、“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或联合检查。要通过制定方案,签订责任书,制定工作计划等方式来明确下属职责和任务,并采取强硬措施来全力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今年90%的乡(镇)、社区“网格化”建设达标。

  (二)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住建、教育、文体(旅游)、商务、卫生、安监、民政七类行业部门,要印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教育局:要对全区各大、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逃生灭火演练,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商务局:加强商场、市场、大型超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商住楼、商场等多功能合一的建筑,重点整治“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或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要对全区各类商(市)场、宾馆酒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商(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住建局:要建立健全全区高层、地下建筑、在建工地相关台账,重点整治在建工地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车临时通道,以及违规动火施工;重点整治节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采用易燃材料违规搭建临时建筑的违法行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文广局:按照贵阳地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全区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棋牌、咖啡、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相关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卫计局:按照贵阳地区医疗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区各类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相关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适时组织开展消防逃生、疏散灭火演练,加强消防宣传,强化医务人员“四个能力”建设。安监局:按照贵阳地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全区易燃易爆销售、储存、生产场所相关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与居住建筑或其它动火施工的场所进行有效分隔,易燃易爆物存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液化气销售点内气瓶储量不准超过1立方米)。民政局:建立全区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场所相关台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养老院、孤儿院、福利院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档案、台账;每月至少编写一期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简报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自纠自查,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提请政府在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二是在全国“两会”前,提请政府要突出对涉及供油、供水、供电、供气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三是提请政府督导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存储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四是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五是提请政府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动员部署会,并促请政府每月召开推进会,并组织检查检查考核,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六是提请政府组织行业部门召开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切实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并提请政府部署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七是每周通过电话通知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各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的运用工作,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自查表每月收集一次。八是第一时间联合住建、规划、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出台治理标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九是商务局要督促购物中心、西南商贸城等大型城市综合体,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餐饮厨房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十是火车北站管理委员会、消防大队要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重点整治火车北站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分工不明确,消防设施及应急疏散设施损坏或故障,消防给水及消防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队伍及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未落实3分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要求等问题。

  (三)抓好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乡(镇)、社区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城中村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内容,同步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工作。住建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老旧危房隐患整治和传统村落保护,严格电气设计施工图审批,强化源头管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电气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格查处伪劣电气产品。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城市、农村普遍用电户的隐患排查,规范用电行为。安监、消防部门要做好生产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和防爆工作。人社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劳动就业人群的消防安全常识培训。

  (四)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 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大队要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区和各乡(镇)、社区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观山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 抓好社会火灾防控力量建设。各乡(镇)、社区要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政府专职队和社区分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2016年12月31日前底31日前,要有100%建成“微型站”。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会单位、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2016年底前,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率100%),80%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各乡(镇)和社区必须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任务完成。同时,朱昌镇,百花湖乡要启动建立一支专职消防队。

  3. 落实“六加一”措施。消防大队要指导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6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 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6年12月底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性做法,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落实工作。

  5. 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小宾馆、网吧“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6. 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其他行业部门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7. 突出抓好消防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各乡(镇)、社区、综治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督促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两委成立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进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主动与综治部门对接,掌握当地网格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进度,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切实整合资源,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8. 突出抓好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各乡(镇)、社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数据发展战略的部署,积极探索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提高消防科技防控水平。贵阳市要逐步建立消防远程监控平台,2017年3月底前要建立完成,60%的火灾高危单位要接入系统。

  9. 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各乡(镇)、社区要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乡(镇)、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 拓宽媒介实现精准宣传。消防大队要通过微信、移动互联网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隐患曝光,及时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消防信息发布,合理运用曝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发动群众通过“96119”和“随手拍”举报火灾隐患,并及时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各乡(镇)、社区要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大精准宣传力度,社区明确一名消防宣传大使,农村村寨明确一名鸣锣喊寨员,充分利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村寨鸣锣喊寨员、村居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开展入户宣传,确保社区单元门、农村家庭普遍张贴或设置消防提示牌;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村村响”大喇叭、社区平安小喇叭、社会单位应急小喇叭、景区广场音乐小喇叭播报内容。

  2. 创新手段加强社会宣传。公安、教育、民政、农业、卫计、商务、文广、安监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各乡(镇)、社区要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的主题,组织开展富有本地特色的“119”消防月宣传活动,并将印证资料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综治、民政部门要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

  城管局要利用辖区主要道路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区各大商场、市场内外LED显示屏,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识。

  3. 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各乡(镇)、社区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孤寡老人和学生等群体,会同有关部门,发挥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消防宣传骨干作用,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消防大队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借助消防队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4. 广泛开展消防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同消防大队积极协调,在12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等对象的消防培训。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半月至少到重点单位、乡(镇)、社区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教育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岗位适应能力的训练。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召开一次重点单位消防工作通报和培训会;组织召开一次派出所消防工作推进会;联合住建和安检组织召开一次施工工地安全培训;组织召开一次物管安全工作会;组织召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组织召开一次消防控制中心培训会。

  5. 加快推进社会消防培训。各乡(镇)、社区和行业部门要利用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的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质量管理。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5日前)。各乡(镇)、社区要层层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系统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推进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区督办督查局定期开展督查,并下发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地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社区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以往大的行动后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责。

  各乡(镇)、社区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逐乡(镇)、社区、逐部门督查。各乡(镇)、社区、各部门也要层层督导,针对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消除火患的高压态势。对推进力度不大、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弄虚作假影响全区整体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信息。

  各乡(镇)、社区和七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要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乡(镇)、社区及教育局、文广局、商务局、住建局、卫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方案、会议部署情况(会议纪要)、会议简报请于11月4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行业监管台账于11月20日前上报,每月28日前上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小结、简报和火灾隐患排查档案,冬防工作总结于2016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消防大队。(联系人:周恒芳,联系电话:84756965)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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