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府发〔2016〕31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702 成文日期: 2016-05-23
文 号: 2016052382457 发布时间: 2016-05-23 11:22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工作部门、各相关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5月23日

  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扎实抓好我区土地整治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函〔2016〕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彻落实“五大理念”和“两大战略”行动,围绕“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绿色发展”三大目标,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支持精准扶贫有效脱贫、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为基本导向,有序推进城镇、村庄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和废弃工矿地复垦、污染退化土地治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实施“绿色土地整治”,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规划。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观山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观山湖区城市整体规划,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并做好与农业、水利、生态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推动规划管理法制化、制度化。

  (二)坚守红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围绕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和恢复自然山水格局,提高国土综合承载能力。

  (三)统筹发展。按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四)绿色整治。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根本要求,结合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矿山复绿等相关工程措施,实施“绿色土地整治”,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科学决策。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尊重公众意愿,确保规划编制公开、透明。实行专家领衔,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采取专家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加强有关各方面之间沟通协调,实现总规与专项规划、上下位规划之间衔接吻合。

  三、主要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土地调查、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为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我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整治提供依据。

  (一)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认真总结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经验,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判我区“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对策及建议。

  (二)挖掘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调查评价成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等政策调整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围绕本轮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耕地整治潜力及空间分布,后备资源可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模、分布、节地潜力和重点区域,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空间分布、利用潜力和重点区域、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规模、方向和分布,损毁、污染、退化土地治理改造的规模、分布和重点区域等。

  (三)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国家土地整治工作、观山湖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资源分析、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土地整治项目布局、土地整治生态建设分区、土地整治综合效益评价与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及管理模式研究、基于山区条件下的土地整治监测监管、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活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分解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任务。

  (五)划定空间布局。根据土地整治目标任务,以各类土地整治资源潜力为基础,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并落实布局。

  (六)落实保障措施。落实实施规划的资金安排及筹资渠道,制定规划实施的激励政策,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信息监管、法制、社会管理,保障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七)抓好信息化建设。结合“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和二调成果,并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依托现有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推进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管理和规划数据分析,掌握土地整治资源潜力的分布,明确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30日)。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确定编制经费,收集整理相关规划编制的文件、规程和标准。

  (二)调查分析(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1日)。

  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定协作单位,以乡(镇)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适时进行实地核查,分析评估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

  (三)拟定方案(2016年6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在完成土地整治潜力评估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初步方案。

  (四)评审论证(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逐级审核备案。

  五、规划主要成果及附件

  (一)观山湖区上一轮规划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评价分析及建议。

  (二)观山湖区土地整治资源潜力调查与分布。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与分布、耕地后务资源调查与可补充耕地潜力分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分析、建设占用及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分析、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潜力和土壤污染治理分析。

  (三)观山湖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调查分析。

  (四)观山湖区土地整治项目布局。包括现代农业、山地高效农业、特色产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项目、“村民自建”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宅基地(旧村庄)复垦项目、工矿废弃地、自然灾毁地及污染退化土地复垦项目、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等布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社区、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新常态下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保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国土分局、区生态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及各乡(镇)、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协调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编制日常工作。对编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为保障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质量,按照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由财政部门安排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提供经费保障。

  (四)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各乡(镇)、社区、有关部门要深入领会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部门文件精神,根据观山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精心谋划,扎实做好我区“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工作。要分工协作,密切沟通,共享资源,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全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附件: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观山湖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唐 矛(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越(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砚飞(区政府办公室)

  朱明建(区发改局)

  陈学君(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 刚(区农水局局长)

  刘启信(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局长)

  徐仕成(朱昌镇党委)

  李习禹(金华镇政府镇长)

  尹积文(金源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胡传富(金麦社区服务中心)

  穆康富(金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张 薇(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何 静(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

  吴雁菲(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乔 弦(逸景社区服务中心)

  苏 琳(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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