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加快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观府办发〔2015〕107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629 成文日期: 2015-07-28
文 号: 2015072850129 发布时间: 2015-07-28 10:38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加快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5〕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级各相关部门:

  《观山湖区加快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13日

  观山湖区加快发展公办学前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黔教学前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按时完成国发2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前教育“三个硬杠杠”目标任务,确保我区到2016年实现每个乡镇、社区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现根据《观山湖区学前教育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4-2016年)》,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35所,其中公办园4所、民办园25所、小小幼儿园6所,另有12所小学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幼儿867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2%。

  全区9个社区、3个乡镇中,仅有3个乡镇和世纪城社区开办有公办幼儿园,其余8个社区中,金麦社区公办幼儿园(绿洲湾小区配建幼儿园)已建成,将于年内开办;金岭社区公办幼儿园(大关安置房幼儿园和阳关安置房幼儿园)基本建成,待小区业主入住后开办;金华园社区公办幼儿园在建,将于年内建成开办;会展社区公办幼儿园已与美的林城时代房开签订移交协议,将于年内建成,明年开办;新世界社区和逸景社区公办幼儿园拟通过接收小区配建幼儿园开办;碧海社区、金源社区幼儿园拟定由区财政多渠道投资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为原则,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保障机制为重点,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每个乡镇、社区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1所普惠性幼儿园和1所以上小小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

  (二)具体目标

  1. 2015年底,开办金华园社区公办幼儿园、金麦社区公办幼儿园,启动碧海社区和金源社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4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

  2. 2016年底,开办碧海社区、金源社区、新世界社区、逸景社区、会展社区、金岭社区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5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

  四、重点任务

  (一)扩大总量

  继续加大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公办幼儿园建设问题。

  (二)调整结构

  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调整布局结构,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健全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四)提升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园舍、设施设备、师资、班额逐步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

  五、主要举措

  (一)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

  碧海社区公办幼儿园:拟将黎阳家园附近教育用地用于修建一所12班公办幼儿园,2015年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建成开办。

  牵头单位:观山湖公司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置中心、碧海社区

  金源社区公办幼儿园:拟将龙泉安置房幼儿园用于开办公办园,2015年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建成开办。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置中心、金源社区

  逸景社区和新世界社区公办幼儿园:拟接收中铁逸都配建幼儿园和新世界小区配建幼儿园用于开办公办园,2015年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建成开办。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置中心、逸景社区、新世界社区

  金华园社区公办幼儿园:加快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观山湖公司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安置中心、金华园社区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观山湖区教育局 观山湖区财政局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经费补助办法(暂行)》(观教通〔2014〕146号),及时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长效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 按编合理配备。根据公办幼儿园教学生活实际,合理核定和使用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及时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人员充实幼儿教师队伍。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及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逐步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和卫生保健人员。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及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委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 加强培养培训。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时效性。充分利用国培项目,基于实践需求,科学规划教师培训,多形式、多渠道培训教师,解决教师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健全幼儿园监管机制

  1. 明确主体。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2. 职责分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和年检,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在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开发布各类幼儿园资质、收费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区卫生计生部门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定期监督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与控制、饮用水卫生等卫生保健工作。区公安分局、质监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

  3. 完善机构。争取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委办关于在市(州)和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及教研机构的通知》(黔教人发〔2013〕119号)的相关要求,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区教培中心配备学前教育教研员,开展多形式教研活动。

  4. 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机制,通过示范幼儿园建设,帮助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配备教职工,促进幼儿园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环境,关注教育过程,提高管理水平,以示范引领全区学前教育发展。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编委办、区人社局

  (五)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1. 完善治理体系。加强学前教育法治建设,理顺办园体制,严格按照学前教育相关要求科学保教。

  2. 规范办园行为。认真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保教。采取强有力措施,严禁向家长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由,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课程标准,禁止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3. 加强保教指导。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聘请数量充足的建制教研员,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和教研指导网络。建立园本教研制度,及时解答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或问题,以教研促进保教质量的提高。

  4. 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集团化办园工作,以优质幼儿园为龙头,通过建立“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集团化办园管理体制(即集团内部“统筹协调”,园长、教师“二交流”,办院理念、保教资源、科研成果“三共享”,课程管理、制度建设、收费管理、质量考核“四统一”),整体提升教师的保教能力和水平,促进各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迅速提高,形成县域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促进区域内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人社局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二)科学编制规划

  结合普及十五年教育要求,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幼儿园布局规划要做到落实土地、落实教师、落实配套资金。

  (三)强化资金监管

  区教育局和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审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和问责机制。实施方案发布后,每年由区督办督查局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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