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506 | 成文日期: | 2014-08-14 |
| 文 号: | 2014081450087 | 发布时间: | 2014-08-14 16:17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观山湖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按照《贵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观山湖区实际,拟定了《观山湖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抓好落实,并于2014年12月5日前向区质量强区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联系人:张兴伟,电话:4858870。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
观山湖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按照《贵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精神,为切实抓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动计划”,不断提高质量强区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质量强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区各级各部门参与质量强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以质取胜,大力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强企活动。推进工业强区、名牌发展、标准化、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建立区长质量奖励制度,探索在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我区质量发展。(区质量强区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
二、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抓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乳制品、辣椒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加强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加强进口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监管。(区卫生与食药监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儿童用品、文体产品、生活用纸、车用汽柴油等重点消费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农资、建材、汽配、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完善进口不合格商品的退运销毁、通报召回、责任追究等处置措施的执行,完善以疫病疫情防范、媒介生物监测防控等措施(区发改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生态局、区商务局、区卫生与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电子等高新产业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产业发展从国际产业分工中低端向高端提升,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区创建工作,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模式,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整治空气质量为重点,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严禁水晶新建项目。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认证认可体系,加强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的监督管理。(区生态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工程和设备制造质量安全监管。以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抓好“平安工地”建设。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对旅游风景区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装备制造、能源生产、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重大设备监理。组织开展铁路运输设备、铁路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加快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区发改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
(六)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质量信用评价国家标准,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推进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诚信市场创建和旅游诚信建设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与食药监局、区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生态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区卫生与食药监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本区大中型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逐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公开承诺采用标准与社会监督试点。落实企业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区发改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商务部、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与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措施
(九)加快制造业、服务业质量升级。按照贵阳市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规划,促进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等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在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城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试点,推动辖区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测评与规范建设。开展服务业质量测评机构采信管理。建立旅游区场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游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评价制度,畅通旅游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推进开展服务外包认证示范(区质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质量升级相关基础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培育发展社会团体标准。大力推动能效能耗、重点产品、商贸流通、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组织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推进交通运输产品监督抽查试点工作,加强交通、铁路等重点领域认证工作。(区质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质量升级的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鼓励企业总结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设一批质量创新基地,牵头构建质量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品牌价值提升与品牌建设研究,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实施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保护和传承老字号。配合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建立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国有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程。积极拓展观山湖区名牌评价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区质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二)加快质量法治和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消费品安全立法工作,配合推动修订标准化法、计量法。配合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条例和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立法工作。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围绕质量提升和科技创新,着力培育相关领域和企业高级质量和科技人才,切实增强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加快环境、空气质量、药品、食品等质量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量人才队伍。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术、质量知识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区质监局牵头、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生态局、区卫生与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质量共治。发挥区质量强区办作用,精心组织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建立质量数据、信息交流发布机制,鼓励有关学会、协会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发布质量信息。深入开展质量文化与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质量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区质监局牵头、区质量强区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十四)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基层班组创新质量管理工具,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荐优秀QC小组参与全国QC小组质量技术创新成果遴选推广活动。(区发改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成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按照《2013-2014年度县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质量强区工作目标考核。做好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统计调查、质量状况分析、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等基础工作,为政府调结构、促转型提供决策依据。(区质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各质量强区办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强化部门内部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报送,做好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并于2014年12月5日前向区质量强区办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联系人:张兴伟。联系电话:4858870,传真:4858876。邮箱:28083141@qq.com)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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