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发〔2014〕98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98 成文日期: 2014-06-23
文 号: 2014062350002 发布时间: 2014-06-23 17:13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观府发〔2014〕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由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梁淑莲 (区委副书记、区委群工委书记、区群工中心主任)

          张进黔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蔡 永 (区政府办主任)

           梅 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督办督查局局长)

         罗开珍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彭远祥 (区公安分局局长)

       孙世琴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审计局>局长)

       王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何 静 (区委群工委副书记、区群工中心常务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钟 锋 (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俞 静 (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吴永贵 (区司法局局长)

       江 康 (区财政局局长)

       沈 毅 (区统计局局长)

       马良美 (区档案局局长)

       徐 刚 (区土储中心主任)

       李 力 (百花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宋 毅 (金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勇 (朱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振山 (金源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石 磊 (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穆康富 (金岭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文明建设局,由钟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014年6月18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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