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497 | 成文日期: | 2014-06-17 |
| 文 号: | 2014061750001 | 发布时间: | 2014-06-17 17:10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2014年增比进位和部分重要经济指标任务的通知
观府发〔2014〕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经济强县增比进位和部分重要经济指标按时完成,确保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并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我区2014年增比进位和部分重要经济指标任务进行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分解
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今年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履职,强化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安排,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个人,细化到每日每周每旬。
二、强化措施,加大督查调度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扎实抓好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省、全市走前列,实现增比进位靠前。区督办督查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将联合组成督查问责组对各单位适时进行督查调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任务的,将提请区委严格问责。
三、严格考核,促进任务落实
目前已到上半年的冲刺节点,各部门务必确保各项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年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届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协作配合,做好信息反馈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和数据报送,确保信息畅通,按时做好目标任务进度反馈报送工作。请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阅后反馈至区督办督查局和区发改局,对指标、任务完成滞后的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将在网站、简报等公共媒体平台适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附件1、2、3观山湖区2014年增比进位指标责任分解表
2014年6月13日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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