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491 | 成文日期: | 2014-05-13 |
| 文 号: | 2014051349982 | 发布时间: | 2014-05-13 16:35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观府发〔2014〕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观山湖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5月9日
观山湖区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贵州省及贵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结合观山湖区实际,现就2014年我区防汛抗旱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确保我区水库、水电站(长冲在建)、城镇防洪安全;强化中小河流、尾矿坝(库)、灰渣坝、垃圾填埋场等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各类用水需求;加快构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防灾减灾安全保障。
(二)具体要求
1、防汛工作做到力保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区域中小河流、城镇、交通干线防洪安全。各水库、重要山塘遇设计标准洪水时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确保大坝安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力争不死人、少伤人。
2、抗旱工作做到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各类用水需求。发生严重干旱,统筹配置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充分发挥水资源效益;发生特大干旱,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确保城乡生活用水,最大程度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
二、全力做好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及早部署,夯实防汛抗旱基础工作
1、及早部署,提前准备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2、强化汛前检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再次认真开展本区域、本部门的防汛工作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到位。要把水库、水电站(长冲在建)、尾矿库(坝)、重要山塘、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和重要工矿企业、交通设施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加强对河道及排洪大沟、低洼易淹地带、采砂场、采石场等的检查和管理,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防患于未然。
3、抓紧完成预案修订完善工作
要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水库、水电站、尾矿库(坝)、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防洪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以及城镇抗旱预案。
4、加强河道管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侵占河道、滩地、填堵沟叉、向河道里倾倒垃圾和弃置渣土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河道堵塞,行洪不畅。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期清除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5、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查现有库存的防汛物资,摸清家底,要结合本区域情况,储备充足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采取现场储备、定点储备、合同储备等办法储备。做到宁可“有备无用”,绝不可“有用无备”。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他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要求于4月30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汛期如遇洪灾,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保障应急抢险需要。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防汛抢险和抗旱排涝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时开展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
(三)健全责任体系,提供防汛抗旱组织保障
1、建立责任体系
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和技术、岗位责任制为支撑的责任体系。要一级对一级负责,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杜绝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等现象。
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明确和落实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及技术负责人、监管人员。
2、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针对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落实必需的经费、设备、物资。并将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调整后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名单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2014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的要求,建立健全村级防汛抗旱基层组织,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标志牌及相关规章制度,下发各村张贴和悬挂,切实加强村级防汛抗旱基层组织的建设。
3、完善防汛抗旱监督管理机制
(1)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专管人员名单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文件的形式进行明确,并报贵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分别以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有关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包保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的为准。
(2)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部门及技术负责人、监管人员名单要在所属乡(镇、社区)各部门、相关村组进行公布。
(四)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1、着力抓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安全度汛
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的防洪安全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塘库垮坝失事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重大,要切实加以重视。要加强各水库、山塘的日常管理,技术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对所包水库开展汛前、汛期检查;专管或兼管人员要加强巡查工作,对各种险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汛期,各水库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遵循兴利服从防洪的原则,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和监管,不得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影响行洪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督促制定度度汛方案,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度汛安全。
2、着力抓好城镇及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工作
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城管局要根据现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把防洪安全摆上防汛工作的突出位置,防止城市(镇)及工业园区建设挤占河道,防止市政建设截断排水通道。要逐一复核重要工程、地段和地下空间的防洪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限期解决,要及时维护城镇排水系统,确保洪水及时外排。工作上细部署、严要求,措施上多完善、抓落实,扎实做好城镇防洪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着力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山洪地质灾害预见期短、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山洪地质灾害重在预防,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国土局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认真勘察,全面普查,进一步掌握情况,确定防御重点,制定防范措施。要完善防御预案,要将易发区预案中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转移安置方案等制成图表在该区域进行公开张贴,要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切实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要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汛期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水库、山塘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教育局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涉水安全教育及管理,禁止在校学生进入水库、山塘、河道等水域嬉戏玩水。
(五)切实加强抗旱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1、加强抗旱水源管理调度
要加强用水管理,做到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要进一步加强蓄水保水工作,合理控制水库、塘坝水位,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保障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2、加强抗旱基础设施建设
要积极地多方筹集资金,根据近年来抗旱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着重解决城镇供水及乡村人畜饮用水备用水源问题;要对现有山塘、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要对抗旱泵站检查、维修,确保开机正常运行;要组织对灌溉渠道进行清淤、修复,保证输水畅通。
3、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从人员、资金、物质上加以落实。抗旱排涝服务队要做好工程设施维护、物资设备供应和管理等工作,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盼,不失时机地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在抗旱减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的作用。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水平
1、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机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村级基层防汛抗旱组织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建立健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防汛组织作为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来抓,所有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成立防汛指挥部,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工作
要大力加强我区预警系统和设施的建设。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监测人员、责任人和抢险队伍。要充分利用监测系统加强天气、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监测,要提高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为有效指挥、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3、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有人值班、有领导带班,保证信息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村级基层防汛抗旱组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险情和灾情,专门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跟踪了解续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决不能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
4、加强查险排险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村级基层防汛抗旱组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巡查排查工作,按规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坝(库)进行巡查排查,保证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强化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险情,要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工作,保证险情得到及时有效抢护控制。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区工作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奋发的进取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密切协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附件:1、2014年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安排;
2、2014年观山湖区小(二)型以上水库包库领导及技术人员、专管人员名单。
2014年4月20日
附件1:
2014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安排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洪抢险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保障我区防洪抢险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现将有关单位2014年防洪抢险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进行下达:
一、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储备箩筐50个,锤10把(须上好手柄),铲、镐各30把(须上好手柄),抬杠50根,编织袋(麻袋)1000条,手推车10辆,大(小)麻绳1000米,8号镀锌铁丝50公斤;
二、区城管局储备编织袋500条,斧头50把,锄头、铁铲各100把,斧头、锄头、铁铲要求上好手柄;
三、区人武部准备2艘橡皮艇,救生圈30个,汽油发电机1台;
四、区交通局准备卡车5辆;
五、区住建局准备挖掘机2台;
六、区公安局准备2艘橡皮艇;30个应急灯,100件救生衣,100件雨衣, 50根绳子;
七、区民政局准备150床棉被、20顶帐篷;
八、供电局观山湖分局准备50MM供电铜芯电缆500米;
九、区生态局准备汽(柴)油抽水泵3台,20件救生衣,汽油发电机1台;
十、区财政局预备防洪资金50万元;
十一、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还要结合本区域情况,储备充足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
承担防洪救灾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2014年4月30日前准备就绪,并派专人负责保管(可采取现场储备、定点储备、合同储备等办法,必须要落实)。汛期如遇洪灾,由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用。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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