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观府发〔2014〕32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87 成文日期: 2014-04-30
文 号: 2014043049978 发布时间: 2014-04-30 10:52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9日

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小康寨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及实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五项行动计划,搞好村庄环境整治,加强环境保护,完善文体设施,重点开展“三改三治”(改厕、改厨、改圈,整治断墙残壁、整治草堆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庭院硬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公共厕所、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照明设施等八个方面的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小康寨,实现村寨“道路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简称“五化八工程”。力争用5到8年时间,努力打造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小康寨”,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观山湖区城乡协调发展打好基础。实现农村生活环境有较大改观,全区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二)工作原则。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小康寨”,要在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乡镇对区域范围内进行通盘考虑,有效组织推进,建设基础在村,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小康寨”建设,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小康寨”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从当地实际出发、分类分层实施。建设“小康寨”,各乡镇要立足当地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分类型因势利导、分层级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囿于一种模式,不强调一套标准。要突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建设“小康寨”,主要是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最根本利益,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大胆突破、解决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展现代农业等 “三农”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建立农民与土地的新型关系,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或进入城镇。四是坚持长效推进、巩固提升。建设“小康寨”,是一项涉及面广、目标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必须整合所有行政资源和集中全社会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促进形成区、镇、村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协作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坚持示范带动,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建设成果,推动“小康寨”建设不断深化。

(三)基本情况。我区是贵阳市新成立的建制区,建区前仅在2012年建设有一个示范村寨,各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202万元。建有垃圾、公厕、文化活动场所、路灯等设施。建区后,得到了省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使我区农村基设施设逐渐完善。根据省市建设小康寨的相关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拟通过积极申请上级支持和本级政府配套投入的形式,对我区15个自然村寨打造成一批具有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的特色村寨,并逐步延伸到其他自然村寨建设。

(四)建设任务。2013-2017年,全区计划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建设农村示范村寨15个,受益人口3991人;计划累计实施2500左右农户的“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2个乡镇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5个行政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30个村寨的污水治理、25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及文体活动场所设施、40个村寨的照明设施。平均每年实施500户农户的“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1个乡镇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个行政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6个村寨的污水治理、5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及文体活动设施、5个村8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500台(套)。并向78个自然村寨辐射228公里小康路建设,新增受益人口预计达到28000人。

二、建设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精神,小康寨行动计划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三改三治”工程。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各地要本着“农户自愿、因户施策、卫生洁净、经济适用”的原则,指导、帮助实施“三改三治”工程。施工标准参照《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1639-2008)》、《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 19379)》、《中国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指南》(2003年版)执行。新建民居原则上按标准图纸施工,旧民居改造尊重农户意愿和民居现状,讲求经济适用,严禁大拆大建。倡导村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原则上纳入县域垃圾收运体系统筹考虑。全区每年选择1个乡镇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试点选择要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程度,原则上优先选择旅游村寨、城镇郊区、集中饮用水源地和生态保护景区。试点村寨原则上每户配备1个以上垃圾桶,鼓励利用无渗透旧油漆桶、水桶作为垃圾桶,每个自然村寨配置1个可携式垃圾箱,试点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1辆以上垃圾清运车与1辆垃圾压缩车。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每年选择1个行政村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试点,建设内容包括:划定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开展界碑、界桩、警示牌和围网等环保设施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指导,按现行相关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四)污水处理。每年开展6个左右的村寨污水治理试点,由环保和农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修建排污沟或铺设排污管道,实现雨污分流;对村寨周边的小堰塘、村内小型引水工程等进行清淤整治;对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等实施排污、绿化工程,村寨周边山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现“山青、水秀、村美”。污水集中处理试点村寨原则上优先选择旅游村寨、人口集中村寨(100户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良好区。

(五)公共厕所。每年建设5个行政村中心村的公共厕所,到2017年,力争每个行政村都建有公共厕所,公共厕所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男女各3个蹲位(含隔断),层高3m,现浇C25#屋面,含4m×1m×1.5m的化粪池,内墙贴磁砖,墙厚120mm,地面铺磁砖。乡村旅游村寨可按照旅游公厕建设的有关规定,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六)照明设施。每年安装照明设施500台(套),照明设施原则上以太阳能灯具为主,布局及功能要美观有效,灯源、灯杆高度、蓄电池、电池板等技术参数配置要经济适用,每晚正常照明时间不低于7小时,三年之内由供应商免费维修。

(七)庭院硬化。每年实施350户左右农户的庭院硬化,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水泥、沙石资金。庭院硬化面积因地制宜,厚度不超过10cm(其中,碎石垫层≤5cm,1cm≤混凝土面≤5cm)。引导农户对自家庭院进行硬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创造必要的条件。

(八)文体活动场所等。围绕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文体活动设施、村务宣传栏等,每年选择5个行政村建设文体活动设施、村务宣传栏等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包括场所及简易座位、体育健身器材等。文体活动场所的硬化厚度控制在20cm以内(其中碎石垫层≤10cm,面层≤10cm /C20砼),面积400—1500平方米;简易座位、固定球桌、健身器材等附属设施按体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推进计划

(一)2013年-2015年。计划覆盖9个自然村寨建设,直接受益人口达2460人。交通类,完成硬化进组路、串户路60公里;水利类,完成排洪、排污沟渠改造13.13公里,山塘和饮水池改建3个;生活乐化类,建设农家书屋、文体小广场、休闲长廊等15个;卫生净化类,完成15座公厕修建;村庄亮化类,安装1500盏太阳能路灯,完成1050户的房屋修茸和庭院硬化。

(二)2016—2017年。计划覆盖6个自然村寨建设,直接受益人口达1531人,累计受益4000余人。交通类,完成硬化进组路、串户路30公里;水利类,完成沟渠改造10公里,山塘和饮水池改建7个;生活乐化类,建设农家书屋、文体小广场、休闲长廊等10个;卫生净化类,完成10座公厕修建;村庄亮化类,安装1000盏太阳能路灯,种植1800株绿化树,完成700户的房屋修茸和庭院硬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办文、办会及对接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等有关事宜,区财政局、区生态文明局负责该项工作的资金对接和整体推进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将小康寨行动计划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等相结合,借助工作组(队)的力量稳步推进实施。

(二)编制建设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以规划定目标、定建设内容、定工作重点、定支持措施。按照调查摸底、体系布局规划、项目规划、编报审定“四个”基本程序进行。首先,对现有村寨进行较全面的摸底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户数、人口数、劳动力结构、民族结构、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状况等。其次,进行村寨体系布局规划。在乡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2020年城镇化率目标农村人口、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新建和不再保留的村庄。不再保留的村寨主要包括已纳入整体搬迁的扶贫移民村、生态移民村以及征地整体拆迁村等,不再纳入编制范围;纳入编制范围的村寨先分为一般村寨和中心村寨,原则上一个行政村选择一个自然村寨作为中心村,引导周边村寨的农户向中心村寨聚集;再将村寨分为普及型、提升型和精品型三类,提升型村寨和精品型村寨原则应从中心村寨中选择。普及型村寨主要是指地理位置偏远、人居环境较差、居住人口较少、发展趋势萎缩的村寨,以保障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建设重点,着力解决生存条件问题;提升型村寨主要包括具有乡村旅游、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农家餐饮、传统村落等特色功能的村寨,可在解决“普及型”问题的前提上,有选择地开展小康寨行动计划的“八项”工程建设,着力解决生活环境“洁净”问题;精品型村寨主要包括居住人口较多、产业较为发达、交通相对便利、城镇化发展趋势明显的村寨,特别是“5个100工程”中的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小城镇和旅游景区周边村寨,不仅要全面开展小康寨行动计划的“八项”工程建设,实现村寨“五化”,还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富、学、乐、美“四在农家”,着力推动城镇化发展。第三,村寨建设规划。以村寨体系布局规划为依据,确定村寨的职能和发展方向,统筹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移民搬迁、乡村旅游以及“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其它五项行动计划,明确具体的建设项目及投资概算,形成项目库。以2015年、2017年、2020年为时间节点安排资金、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中心村寨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做好宅基地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空间,积极推动村寨整治和迁村并点,打造一批与城镇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区和村庄。第四,按照程序编报审定规划。区级小康寨行动计划的规划编制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实行“二上二下”。“一上”,区级规划完成后,由区级人民政府统一报请省、市(州)联席会议审核;“一下”,省、市(州)联席会议完成区级规划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区级人民政府,提请调整规划。“二上”,区级人民政府按照省、市(州)审核意见调整区级规划后,重新报请省、市(州)联席会议审定;“二下”,省联席会议审定区级规划后,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批复执行。

(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把建设“小康寨”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乡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体系,每年对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建立情况通报和检查制度,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中阶段评价、年底综合考评的办法,实行每季度通报。

(四)落实扶持措施。预计到2017年共需资金近1.3亿元主要用于村寨道路硬化,垃圾收集、搬运、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处理,文体活动场所、公共厕所、照明设施、庭院硬化等建设。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计划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解决。

1、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力度。2013年—2017年,努力争取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9000万元。所在乡镇每年也要相应筹集配套资金,捆绑使用,按“项目启动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三个层面兑现补助,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积极引导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2、统筹安排存量资金。区住建局、区生态局、区文广局、区移民局等部门要对现有专项资金认真清理,调整结构,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小康寨行动计划重点倾斜。

3、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2013-2017年争取中央、省级环保资金644万元,市级投入610万元,区级投入260万元,到2017年累计投入1515万元。

4、积极整合民族工作经费、美丽乡村资金、改厕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旅游资金、水库移民、污水专项治理资金等共1668万元。

5、争取中央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专项资金254万元。

6、创新投入机制,拓展融资渠道。探索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支持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态项目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以及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引导金融资金参与小康寨建设。

通过以上措施可筹措资金近1.3亿元,基本满足小康寨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资金需求。

(五)强化监管。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要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并每月填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要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工程管护。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照明设施和文体场所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共建共管”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加强工作调度。财政部门要对小康寨行动计划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小康寨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支持小康寨行动计划。

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小康寨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建立观山湖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凡(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谢伟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梅 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督办督查局局长)曾鼎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 锋(区生态局局长)

李纯梅(区卫食药监局局长)

郭正来(区移民局长)

王 刚(区文广局局长)

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 兰(区民宗局副局长)

罗 瑞(区住建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江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庆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常设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财政局(区综改办)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的重大决策部署,审定全区小康寨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政策措施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具体调度小康寨行动计划的实施计划和进度,核实汇总调度表和撰写调度报告;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1.区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小康寨行动计划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行动计划;提出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下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展美丽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小康寨整村推进示范点等项目建设。

2.区督办督查局:牵头负责“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检查和考核。

3、区委宣传部:负责争取农民文化家园资金,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创建示范点及文体活动场所设施项目建设。

4、区民宗局:负责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开展“三改三治”、庭院硬化、污水处理、照明设施安装、公共厕所等项目建设;审核少数民族村寨建设规划;指导各乡镇开展美丽乡村少数民族小康寨建设。

5.区住建局:负责修编各地村庄规划体系编制和指导、监督、实施公共厕所项目建设。

6.区生态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建设;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开展美丽乡村小康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保设施建设;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实施“三改三治”(一池带三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整合农村清洁工程、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开展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小康寨精品示范点及农村清洁工程示范点建设;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实施村庄和庭院绿化项目建设;争取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村寨绿化补助;争取乡村旅游扶贫等专项资金,负责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小康寨示范点和美丽乡村同步小康示范村寨建设;负责审核旅游扶贫村寨规划。

7.区文广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的文明生活素养。组织具有引导社会风气的文艺节目下乡演出;指导村级文化活动广场进行功能区划分;制定村级文化活动场所设备配置标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实施文体活动场所项目建设;争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专项资金,开展美丽乡村小康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8.区卫食药监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实施“三改三治”(农村无害化户厕)项目建设;争取中央改厕补助资金,开展小康寨行动计划改厕工程建设;制定小康寨改厕标准、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

9.区移民局:负责移民小康村建设;负责审核美丽乡村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村寨规划;提供全区搬迁村寨名单的动态信息。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年召开四次,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根据相关责任单位的要求,也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组长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有关地方和成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要主动研究推动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主动参与小康寨行动计划的调度、检查和考核工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推进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的合力。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印发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资料信息,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起沟通联系的职责,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根据工作需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适时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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