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2015名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观府办发〔2014〕36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480 成文日期: 2014-03-24
文 号: 2014032450084 发布时间: 2014-03-24 11:03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2015名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4〕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2015名牌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贵阳市观山湖区2013-2015名牌发展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11-2020)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我区名牌发展战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贵阳市“十二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概述

  2013-2015年,我区名牌发展战略将紧紧围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做大做强城市经济”的产业发展思路,重点发展会展、餐饮服务业等产业名牌;发展白酒、茶叶、炒货等特色食品名牌;发展塑料管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剂等工业产品名牌。选取具有一定规模、一定特色、一定市场前景、追求质量的企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深入实施名牌发展质量提升工程。

  二、名牌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积极开展了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的发展工作,发展2个贵阳市(推荐)名牌产品:贵州富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怀源”及“福满樽”酱香型白酒;发展了1家贵阳市餐饮业名牌企业:贵阳世纪金源大饭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我区的名牌产品零突破,促进了我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区的名牌发展工作还处于萌芽状态,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无具有强大资源、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集群,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太少,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致使名牌效应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是部分企业名牌意识薄弱,没有把名牌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或是只把创名牌等同于广告宣传,或在名牌延伸、经营、管理上缺乏创新,没有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同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三是名牌发展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名牌培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更要企业的主动参与。就政府而言,鼓励创名牌的政策措施需跟上,没有完整的政策性激励措施,部分企业争创名牌积极性不高,部门创名牌意识需加强,服务企业创名牌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优化。

  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的主基调,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基本路径,坚持把发展名牌产品与培植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六城”带动战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创新名牌发展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把握名牌发展政策导向,突出科技创新,注重节能减排,提高我区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和发展我区支柱、龙头和优势产业,打造一批质量好、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服务,争创各级名牌,进一步发挥品牌经济的带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13-2015年期间力争发展贵州省、贵阳市名牌产品(含服务业名牌) 4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是企业,要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名牌意识,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抓质量、求生存,创名牌、谋发展。发挥名牌产品的集聚效应,延伸产业链,促进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

  2.质量优先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科技创新原则。名牌产品的核心是技术。要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投入力度,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4.扶优扶强原则。通过“扶优、扶强、扶新”,有意识地发展一批支柱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通过发挥这些企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5.梯度推进原则。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发展扶持的产品,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产品群体,构筑国家、省、市三级梯度推进、动态发展的发展模式。

  6.环境友好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清洁生产,通过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增效,持续减少污染负荷,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按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抓餐饮服务业等产业名牌;突出白酒、茶叶、炒货等特色食品名牌发展工作;大力抓塑料管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剂等工业产品名牌;待“现代制造产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完成后作为名牌发展重点。

  (一)重点发展餐饮服务业等产业名牌。

  通过市场竞争发展形成一批服务业(餐饮业)知名品牌,带动旅游产品、旅游服务的名牌发展评价工作,积极为打造我区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环境服务。

  (二)突出发展特色食品名牌。

  依托我区资源优势,突出发展特色食品名牌,发挥品牌带动效应,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提升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三)大力抓工业产品名牌。

  结合辖区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引导一批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工业企业创建名牌。引导其改善工艺,加大研发投入,走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之路,增强我区产品竞争力。

  五、实施名牌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引导、帮扶企业争创名牌。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名牌管理。由观山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名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负责名牌培育日常事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一是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结合观山湖区工业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状况,制定年度名牌培育发展计划,不断改进和完善名牌培育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省市有关会议及培训,认真贯彻有关名牌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制订、建立名牌企业档案,分类指导,精心培育,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按照名牌产品要求,提高自身实力,创造申报条件。做好名牌申报材料审查审定工作,如实申报相关数据,规范名牌产品管理。

  二是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区发改局要把实施名牌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优强企业结合起来,引导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要加强科技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区质监局要制订培育名单,指导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化以及科技创新工作,夯实企业申报基础;区工商局要指导企业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维护商标;区商务局要采取措施,调动服务企业争创服务业名牌的积极性,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服务企业名牌工作的引导和指导力度;各相关部门依法保护名牌,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区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名牌发展战略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区财政要把名牌战略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确保开展名牌发展工作经费及相关奖励。

  (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

  一是要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

  二是要把好产品质量关,做好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工作。重点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要瞄准中国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要不断创新,在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做好文章,进行市场满意度调查,不断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努力做大作强,创立自主品牌。

  三是抓好培训和人才引进。各企业要积极参加各种名牌培训工作,加强名牌知识学习,掌握创牌要求。要对照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条件。要在人才强企、科技兴企、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强企业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加强企业人员质量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员工素质,依靠人才创名牌。

  四是积极争创,稳步升级。要积极组织企业准备好申报材料,加强申报中的沟通协调,加强品牌成功后的管理工作。要永不停息,努力变无牌、贴牌为有牌,变有牌为名牌,变市级名牌为省级乃至国家级名牌。

  (三)制定名牌激励政策,促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一是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在观山湖区注册登记并缴纳税收的名牌产品企业(含服务业名牌),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方面尽可能予以优先安排。对获“中国名牌”称号的企业,其发展项目贷款可优先安排财政贴息等。

  二是实行名牌奖励政策。对在质量强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以及获得中国名牌、贵州省名牌、贵阳市名牌产品(含服务业名牌)的区属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获得贵州省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贵阳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含服务业名牌),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复评产品保持中国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复评产品保持贵州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复评产品保持贵阳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含服务业名牌)给予奖励1万元。获中国名牌产品、贵州省名牌产品、贵阳市名牌产品(含服务业名牌)称号的企业向区质监局申报并审核。由区人民政府授奖并向社会公布。在名牌产品的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撤销称号的,所受的表彰予以撤销,奖励资金予以追回。

  设立“观山湖区区长质量奖”,对当年在质量强区工作中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三是实行名牌产品促销政策,政府采购要体现名牌优先,帮助名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开发市场,严禁利用报验、准销证、准产证等手段分割市场。

  (四)加大名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名牌工作以及名牌产品企业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消费名牌的良好氛围;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将名牌企业列为“扶优”的重点对象,对涉及这些企业的制假售假案件优先受理,重拳出击,严厉惩处;加强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保护,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

  (五)加大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对名牌产品企业的动态监管。

  进一步引导企业不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名牌企业质量诚信制度,积极开展质量诚信自律活动,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做质量诚信的典范,为企业赢得信誉,赢得效益。对已取得各级名牌产品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年度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名牌产品的竞争力,市级名牌要争取省名牌,省名牌要争取中国名牌,中国名牌要走出国门,逐步发展为中国世界名牌。

  (六)加强名牌发展工作的监督考核和分析预测。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分析和协调,定期向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要准确把握观山湖区的经济运行情况,根据市场经济形势发展,适时提出对规划的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议批准。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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